最高人民法院破产信息平台债权人会议助力东北特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最高人民法院破产信息平台债权人会议助力东北特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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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特钢集团破产重整工作8日取得重要进展。在8日上午举行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重整计划草案获表决通过,待法院批准后即将进入执行阶段。

此次债权人会议由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采取“一次开会、分组表决”的形式,即东北特钢集团及其下属的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高合金棒线材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债权人,按照债权性质设置9个组就草案进行表决。同时设置1个出资人组对股权调整方案进行表决。

在大连中院的亲自指导下,以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为主导的管理人团队制作了详备的会务方案,策划周密,对网上开会的解释工作非常到位,同时将参会指南、投票须知、投票规则提前通过电话、网络等各种渠道送达债权人。最高人民法院破产重整信息网技术团队从7月中即开始投入会议筹备过程,多次进行联调和模拟测试。会议于上午9点正式开始,最高破产信息网的网络会议系统里清晰输出了会议场景和声音,债权人凭借密码登录破产网。根据相关提示,即可观看会议直播、查阅重整计划草案等文件、参与投票表决。东北特钢集团管理人、审计及资产评估机构围绕债权人普遍关心的审计、评估、重整计划等做出了解释说明,经1911家有表决权债权人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重整计划草案一次性通过。

据参加管理人工作的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重整计划通过后,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将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法院批准后,重整计划即发生法律效力。作为东北特钢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主席单位,中国银行大连分行行长黄建忠说,在破产重整过程中,为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债委会积极与有关各方沟通、协商,建立联合工作组机制,并全程参与了重整投资方的选择和谈判,以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利益。

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非常具有示范效应和启发性。在科技手段日益进步的背景下,通过网络方式召开大型债权人会议,不仅可节约了组织成本,还在保障债权人投票权的基础上提高了表决效率,同时也减少了现场的安保压力。该次会议也是目前全国第二起现场+网络召开债权人会议的重大案例。

 

 

网络债权人会议咨询电话:010-67553429QQ群:132079713;联系邮箱:zuigaopochan20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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