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江苏金大洋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竞争选任管理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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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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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关于江苏金大洋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竞争选任管理人公告

全省各地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

   申请人徐向荣、孙成全于2017428日向本院申请对江苏金大洋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进行重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之规定,本院经研究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已于2017619日通过互联网发布公告。贵单位如有意参加竞争应于201775日下午4时之前向本院民二庭提交《破产重整管理方案》,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案破产重整管理人的选任。详情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网页公告。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学东(0515-88582681、司法鉴定科),裴森辉(0515-88582683、民二庭);

联系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江苏省盐城市新都路13号);邮箱:114124653@163.com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17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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