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天平超市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南京天平超市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19 浏览次数:112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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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太平超市有限公司

投资人招募公告

2017217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苏0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南京太平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超市)进入破产程序。同日,指定江苏钟山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太平超市的破产案件管理人。

为推进太平超市破产清算工作,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利益,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管理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参与太平超市破产清算程序,竞买资产或参与重整,以期借助投资人的资金实力和资源优势完成资产处置或筹集偿债资金、恢复正常经营、实现企业的重整再生。

一、公司基本概况

(一)太平超市概况

南京太平超市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云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2497008462,企业住所地为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0302室,经营范围为百货、针纺织品、五金工具、建筑五金、水暖器材、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电子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计量衡器、炊事用具、交电、日用杂品、竹(藤、棕、草、荆)制品、工艺美术品、陶瓷制品、摩托车、家具销售;家电维修;儿童游乐服务;仓储服务;经济信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经营自19971231日始,营业期限为长期。

(二)公司主要资产

太平超市主要资产为土地使用权三宗分别为太平南路269号宗地、太平南路299号宗地和秦淮区(原白下区)三十四标95号宗地,土地总面积为6702.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四宗,规划用途均为商业,房屋面积共计15,311.05平方米。

关于太平超市的历史沿革及其股权结构现状、生产经营现状、员工情况、税费情况、主要资产和负债现状等详细信息,请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通过进一步咨询管理人,或自行开展尽职调查的方式获取。

二、太平超市的优势

1、品牌优势

太平超市经过长年的品牌积累,已形成良好的品牌效应,品牌的市场认知度较高。

2、资产区位优势

太平超市经营场所地处南京主城区太平南路商业街,北临常府街,西靠太平南路,毗邻地铁三号线,距离新街口商圈,不足一公里。同时,连接新街口与夫子庙的太平南路有整体改造升级的客观需求。2016年,秦淮区政府出台了《太平南路复兴工程实施方案》,太平超市具有拆迁及原址重建的规划基础。

三、投资太平超市基本途径

(一)竞买资产

太平超市在破产清算过程中,需要将资产依法变现,上述房产土地资产可在程序中通过司法拍卖、变卖处置。投资人可通过参与竞买获取相应资产。

参加竞买具有针对资产情况合理报价后,直接获取相应优势资产的便利,不需考虑债务人企业其他破产程序相关资产负债问题。投资人竞得资产后需在指定期间内支付全部价款。竞买程序中参加竞买人数不限,可公平出价竞争,价高者得。

(二)参与重整

重整是在企业无力偿债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保护企业继续营业,实现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使之摆脱困境,走向复兴的再建型债务清理制度。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管理人已基本完成了对太平超市的财产调查与债权登记和审查工作,并聘请了评估机构对太平超市资产价值进行评估。

在重整程序中,太平超市的资产价值将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予以确定,负债金额将以南京中院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通过重整程序,太平超市的优质资产可以完整保留。重整投资人只需支付取得太平超市资产所需对价,太平超市的负债将进行彻底地清理、削减,通过重整程序减免的债务在重整后太平超市将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未来如进行重整,基本思路为:太平超市在重整程序中引进重整投资人,由投资人通过获得股权的方式成为股东,同时,投资人向太平超市提供资金支持,用于支付重整费用和共益债务,按照重整计划规定清偿债务,并根据经营方案提供营运资金。因此,重整成功后的太平超市将成为一个资产产权清晰、经营正常、资产负债平衡或原有债务清零的新生公司。

四、投资人基本要求及引进工作安排

(一)投资人基本要求

  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在合理时间内支付获取太平超市资产所需对价,并(或)具备足够资金支持太平超市持续经营。

(二)投资人接洽时需提交的资料

    1.参与投资的意向书(意向书内容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介绍等。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需提供副本原件审核);

3.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

(三)重整投资人引进工作安排

1.有意向参与太平超市重整工作的报名方需向太平超市管理人提交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

2.报名方在考虑参与债务人重整时,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报名方递交报名材料并获得管理人确认之后,可要求管理人提交关于太平超市的详细资料或向管理人提出对太平超市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申请,在报名方签署保密协议后,管理人将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安排报名方进场尽职调查。

3.报名方在完成尽调工作之后书面告知管理人是否继续参与太平超市重整,如决定继续参与,需向管理人提交详细的太平超市重整投资人案,方案需包括:对太平超市整体资产的报价及承接安排;对太平超市债务的清偿方案;重整太平超市的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及支付保证等;对太平超市后续经营的规划及安排等。

4.管理人将制定太平超市意向重整投资人评分标准,并依据评分标准对报名方提交的重整投资人案进行评分,依据评分结果确定太平超市重整投资人。

5.在确定重整投资人顺位后,管理人将结果上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待法院审查无异议后,重整投资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缴纳重整保证金,管理人将在法院通知审查结果且重整投资人已缴纳重整保证金之日起3日内与重整投资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重整协议。

6.重整计划草案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通过后,重整协议正式生效。

五、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意向的投资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管理人,以进一步洽谈沟通或实地走访考察。

联系人:侯丹

联系电话:13913843739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99号天诚大厦五楼

邮编:210008

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参与投资。


 

南京太平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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