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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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8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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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天龙焦化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1716发布的济源市天龙焦化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说明书,有部分文字表述错误,现将更正如下:

一、2016114日济源市天龙焦化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已具备法定的破产条件,但又通过重整获得新生的可能为由,向济源市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更正为“2016114日济源市天龙焦化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已具备法定的破产条件,但有通过重整获得新生的可能为由,向济源市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

二、“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实收资本5000人民币”更正为“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三、“户名:济源市天龙焦化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更正为“济源市天龙焦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特此声明

 

                              济源市天龙焦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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