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宏方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芜湖市宏方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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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于201659日裁定受理了芜湖市宏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方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同日指定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担任宏方破产案管理人。为依法推进本案重整,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一、项目简介

芜湖市宏方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宏方东郡项目位于芜湖县湾沚镇世纪大道以南、芜屯快速通道以西,总规划建筑总面积为61896.24平方米。共规划房屋473套,其中住宅434套、商铺39套。1#2#21067.27㎡(其中商业2279.19㎡、住宅18134.2㎡;);3#5#21254.68㎡(其中商业2976.19㎡、住宅18256.48㎡);6#7#14957.39㎡(其中商业5063.87㎡、住宅9285.6㎡);地下车库144个。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价值时点为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八日,估价结果如下:在建工程现状价值(包含土地价值)为240303100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述在建工程的价值评估是对整个项目在评估时点时的市场价值进行的评估,并非所有评估对象都属于破产财产,其中需要剥离的资产有74户购房户购买的房屋、芜湖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购买的58套安置房、翟大财已通过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3#5#14套商铺。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要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单个或联合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3、拥有与债务人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具有大型城建开发项目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报名程序

1、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报名时提交《重整报名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证照、财务及资金状况证明材料、与债务人的产业关联性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如有)、以往参与重整投资或企业并购的经验(如有)等。

2、交纳参加招募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现金),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最终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保证金直接计入重整投资款;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保证金无息返还。

3、经人民法院裁定确定为重整投资方后,交纳重整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00万元(可提供银行保函)。

四、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参加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本案管理人报名。

联系人:罗律师,联系电话:13505537362;伍律师,联系电话:18155315170

地址:安徽省芜湖县机械工业园阳光半岛大酒店南100米首创办公楼3楼。



公告人:芜湖市宏方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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