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量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安徽量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6-07-28 公 开 人:量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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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7 月 22 日,广德市人民法院根据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定,裁定受理了申请人安徽贸升建材有限公司申请安徽量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安徽师阳安顺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现通知各债权人应在 2026 年 8 月 31 日前向管理人(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银通国际广场5 幢 20 层安徽师阳安顺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 世 雄 律 师 , 联 系 电 话 15005639885; 程 伊 涵 律 师 , 联 系 电 话13966218423)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上午9 时在广德市人民法院大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行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安徽量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7月28日

附件

通知书(致债务人)(1).pdf 下载
量熙公告(1).pdf 下载
通知书(致债权人)(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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