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鳌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投资人招募公告

宣州区鳌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8-21 公 开 人:宣州区鳌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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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陈律师 联系方式: 18196721561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8-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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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鳌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6)鳌峰社卫破管字19号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23日作出(2026)皖18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宣州区鳌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鳌峰社卫”或“债务人”)破产重整案,并于2026年3月31日作出(2026)皖1802破2号决定书,指定安徽明泉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为实现鳌峰社卫资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鳌峰社卫重整工作取得成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采用公平、公开、公正的方式招募鳌峰社卫重整投资人。

一、鳌峰社卫基本情况

(一)登记信息

鳌峰社卫是于2007年7月30日在宣州区民政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为宣城市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是方万鹏,注册资金3万元,业务范围:全科医疗科、预防保健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二)债务人现状

鳌峰社卫一直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负担辖区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且其营业收入可以支撑日常开销。为维护债务人的营运价值,保障其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延续,并最大限度地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以利于后续重整程序的顺利推进,管理人经审慎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向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申请许可宣州区鳌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营业。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复函许可宣州区鳌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营业。

(三)债务人人员情况

目前债务人在职员工共有24人,其中专职19人(含保洁1人),兼职5人。每月应发工资约13万元、单位社保缴纳约2.5万元、单位公积金缴纳约8500元。

二、资产情况

1、鳌峰社卫属于民非单位,其重大决策参与权、资质许可等具有一定市场和社会价值,系重整核心资产。

2、经评估公司评估,鳌峰社卫设备设施评估价值为508945元。

3、鳌峰社卫管理人账户流动资金若干元(截至2026年8月20日流动资金为678590.55元)。

4、2022年3月1日,鳌峰社卫与陈建中签订了一份《房屋代持协议》,将其名下位于宣州区向阳路以南贝林阳江港湾馨苑8幢904室,面积为105.48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为:皖(2022)宣城市不动产权第0016687号房屋由陈建中代持。目前该房产已被抵押。

5、根据财务报告显示,鳌峰社卫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对宣城东晨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享有1080万元应收款;对方万鹏享有4254305元应收款;对宣城市骨科医院有限公司享有12896.28元应收款;对宣城同瑞医院有限公司享有2602468元应收款;对宣城市东晨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享有5万元应收款;对李辉享有167854元应收款。详细应收账款情况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备注:上述第5项中关于鳌峰社卫对宣城东晨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享有1080万元应收款、对宣城市骨科医院有限公司享有12896.28元应收款和对宣城同瑞医院有限公司享有2602468元应收款由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在上述公司破产债权分配中依法分配至鳌峰社卫账户。除此之外债务人的其他所有资产由投资人自行管理、处置及追偿。

三、负债情况

(一)破产费用

1、法院诉讼费:按照法律规定标准收取。

2、管理人报酬: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中(2026)鳌峰社卫破管字17号《管理人报酬及费用收取方案的报告》制定标准收取。

   (二)债权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共计63名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依据管理人核实确认,共计26457341.89元。

第一次债权人后共有1名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依据管理人核实确认,为56575元。

综上,鳌峰社卫债权总额为26513916.89元,债权性质皆为普通债权。

备注:上述债权最终数字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无异议债权裁定书》为准。

四、重整价值

鳌峰社卫作为辖区内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基层医疗机构,具有良好的社区基础与稳定的服务需求。其日常经营收入可覆盖运营成本,具备持续经营能力。通过重整引入有实力的投资人,可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水平、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同时保障辖区居民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不受影响,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与重整可行性。

五、意向投资人权利与义务

   (一)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需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主体资格要求;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责任感,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3.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企业不存在经营异常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资人需具备与鳌峰社卫业务相适应的经营能力和管理能力;

5.投资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够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清偿资金,并有能力促使债务人恢复正常运营;

6.自愿遵守本招募公告及重整投资系列文件对其权利义务的安排。

(二)投资人的权利

1、依法变更成为债务人的举办人。

2、依法享有对债务人的知情权、监督权、重大决策参与权等举办人相关权益。

(三)投资人义务

1、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足额支付价款。

2、制定员工安置方案,保持员工队伍总体稳定,优先录用原有员工,对未被录用的职工,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协助办理失业手续。

3、制定债务清偿方案,依法保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六、报名须知

(一)本次招募报名时间截止至2026年8月31日17:00。

(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投资人简介;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主体证明材料;

3、如是企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报名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代理人姓名、电话);

上述材料可邮寄或现场提交至管理人(地址见第七条)。

(三)报名时需缴纳诚意保证金5万元至以下账户:

户名:宣州区鳌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

账号:934182013000928894

未缴纳诚意保证金的,视为未报名。

七、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律师:18196721561、乐律师:15212763320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浙商大厦B楼18楼 安徽明泉律师事务所

八、投资人确认

(一)意向投资人可以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或《重整投资意向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后自行组织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给予配合并提供债务人详细信息资料。

(二)意向投资人应根据债务人单位性质、运营现状、资产及负债情况制定并提交《宣州区鳌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必须包括债务人员工安置方案及债务清偿方案。提交时间于2026年8月31日17:00截止。

(三)报名人超过1名的,由管理人择优确定投资人。

九、风险提示

1、审批风险:涉及举办人等资质许可变更的,需取得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

2、剩余财产处置风险:按照民非单位有关法律规定,如债务人发生清算、解散等终止情形的,剩余财产不得向举办人(出资人)分配,剩余财产应按照章程和法律规定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十、特别说明

(一)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管理人所有。

(二)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可视为要约邀请。


宣州区鳌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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