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创客小镇建设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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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6-07-09 公 开 人:源创客小镇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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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6)皖0621破13号

本院于2026年7月7日裁定受理淮北鼎丰混凝土有限 公司申请源创客小镇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安 徽智联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王传鹏同志为管理人负责 人。源创客小镇建设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8月20 日前,向源创客小镇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安徽省 淮北市人民路中泰广场A9楼安徽智联会计师事务所;邮 政编码235000;联系电话:13305612616)申报债权。申报 债权时应当向管理人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 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 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 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 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源创客小 镇建设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 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6年8月21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七 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如时间、地点变更,另行通  ),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  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  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  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 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 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因本案符合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程序适用的条件,故本案 适用简化审理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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