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合肥粤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的通知

关于向合肥粤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6-07-23 公 开 人:合肥粤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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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合肥粤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申报债权的通知书

                         2026)粤海破管字第4号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合肥粤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6年6月18日作出(2026)皖01破申15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合肥粤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7月21日指定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担任合肥粤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保障合肥粤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的知情权,公平对待全体债权人,管理人特通知全体债权人向合肥粤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事项如下:

一、申报时间:截止至2026年8月20日17时

二、申报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富广大厦2511室

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富广大厦2511室

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9月1日下午14点30分在合肥法务区第六法庭召开

四、联系方式范律师18155157081、蔡律师18856954895

五、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性质、发生时间、债权的形成情况、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六、债权申报要求及相关材料附件在后。

                          

 

                  合肥粤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7月23日

附件

粤海- 债权申报通知书及申报材料.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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