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安庆市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付印章、证照、财产、账簿、文书资料等函

要求安庆市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付印章、证照、财产、账簿、文书资料等函

公开时间:2026-08-28 公 开 人:安庆市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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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要求安庆市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付印章、证照、财产、账簿、文书资料等函

2026 年6 月25 日,本院根据上海冲浪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安庆市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审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指定安徽恒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管理人,李万春为负责人。安庆市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已经通知安庆市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管理人移交安庆市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等全部印章、证照,以及向管理人移交全部财产、账簿、文书(含合同业务)等资料。

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行,现通过书面通知方式,再次要求安庆市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管理人移交安庆市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等全部印章、证照,以及向管理人移交全部财产、账簿、文书(含合同业务)等资料。

安庆市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时交付全部印章、证照,请勿利用印章、证照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以及相关财产、账簿、文书等资料等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抹、损害。否则承担导致破产清算案件无法进行的法律责任。最后望安庆市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收函后及时交付。

全部印章、证照、账簿、财产、文书交付时间:函告后3日内。

管理人通信地址:收件人:刘云、张添 ,手机号码0556-5326658、150-5546-4065、181-3056-7795 , 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77号紫峰大厦A座2001-2021室

 

                                   安庆市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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