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筷香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告

安徽筷香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告

公开时间:2026-07-23 公 开 人:安徽筷香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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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张老三的申请,已于2026年6月26日作出裁定,受 理安徽筷香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7月8 日指定北京市万商天勤(合肥)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安徽筷香 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两个月内向管理人  (申报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中侨中心B23层,联系人: 王律师,联系电话:18555416011)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 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 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 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 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安徽筷香约餐饮管理有限 公司应尽快向管理人移交企业资产、企业印章和账册等资料,安徽 筷香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快向管理人 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安徽筷香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 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9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在合 肥法务区第六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 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 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 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 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 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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