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民事裁定书

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民事裁定书

公开时间:2020-05-20 公 开 人:建德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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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法院]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182破申2    

人:建德市恒信粉体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桥南工业园区58号。

法定代表人:储建良,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20年2月20日,建德市恒信粉体科技有限公司以公司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导致资不抵债且公司主要资产已被法院查封为由,向本院申请破产清算。同年3月10日,本院执行部门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本院查明,建德市恒信粉体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原名称建德市恒信铜材有限公司,由储建良、储建生、李抄林、许斌和张建新共同出资并于2001年8月17日登记设立。公司初始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储建良以集体企业建德市新安江有色金属材料厂改制出让的净资产178万元出资,持股89%;储建生、李抄林各出资6万元,各自持股3%;许斌、张建新各出资5万元,各自持股2.5%。2008年11月10日,储建生、许斌、张建新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李抄林。同月25日,许友云受让李抄林持有的公司11%股权和储建良持有的公司19%股权。至此,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储建良持股70%,许友云持股30%。2009年7月,公司因吸收合并建德市云天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00万元,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2017年3月,公司名称变更为建德市恒信粉体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5月,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000万元,其中储建良认缴出资700万元,持股70%;许友云认缴出资300万元,持股30%。公司经营范围为粉体材料的生产技术及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五金工具、低压电器、五金件、机械配件的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及电子设备、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

据建德市恒信粉体科技有限公司自述,截至2020年1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约3000万元,负债总额约1400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1000万元。

另查明,本院目前尚未执行完毕的,以建德市恒信粉体科技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5件,执行标的金额6405316.84元。另经建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调解,建德市恒信粉体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劳动工资4832929.47并应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842385.79元。公司主要资产均已设立抵押。

本院认为:经申请人自述,截至2020年1月31日,公司的负债总额已大于资产总额。在本院建德市恒信粉体科技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中,公司涉案金额640余万元均未执行到位。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确定的劳动工资和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亦未支付据此,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破产案件受理条件。建德市恒信粉体科技有限公司系在本市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本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据此,依照《中人民共和法》第二、第三、第七第一款、第十第二款之定,裁定如下:

受理建德市恒信粉体科技有限公司的破清算申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吴建辉  

       洪锦平

       廖明军

 

 

二〇二〇二十四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官助    储雪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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