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德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湖南德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1-09-30 公 开 人:刘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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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7BB1DD8955F9BCF669711B7EC3872C79 联系方式: 18684641303 报名截止时间: 2021-10-20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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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德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湖南德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林公司”)因不能继续正常经营,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于201914日向沅陵县人民法院提出对德林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沅陵县人民法院于2019131日作出(2019)湘122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德林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于201949日作出(2019)湘12222号决定书,指定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担任德林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公开、公平、公正引入项目投资人,推进德林公司顺利重整,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具体招募公告如下:

一、德林公司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德林公司于20111219日经沅陵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住所地:湖南省沅陵县沅陵镇辰州中街1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22587038146F,原德林公司法定代表人江德林,于20171023日变更为王学刚至今。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股东出资情况:江德林出资1100万元,持股比例55%;王学刚出资300万元,持股比例15%;袁梦出资200万元,持股比例10%;禹维武出资200万元,持股比例10%;刘桥兴出资200万元,持股比例10%。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

根据湖南中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有出具的《湖南德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截止2019 4 8 日,德林公司清查后资产总额为34,808.36 万元, 较账面资产总额23,566.29 万元增加11,242.07 万元;负债总额为47,656.00 万元,较账面负债总额31,803.08 万元增加15,852.92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2,847.64 万元,较账面所有者权益总额-8,236.79 万元减少4,610.8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36.91%

(二)项目概况

德林公司开发建设的“辰州中央广场”项目位于沅陵县城北街心花园最繁华的黄金地段,区域附近有幼儿园、鹤鸣山小学、沅陵一中、沅陵二中、药店等配套设施,距离沅陵县人民医院、沅陵县中医院均不到1公里。项目用地面积11.8亩,规划建设地下工程为二层,地上部分商业裙楼为五层,裙楼之上建有两座住宅塔楼,其中1#住宅楼为26层,2#住宅楼为31层,均为标准层高。总建筑面积85065.38平方米,其中地上商业建筑面积31648.89平方米1#住宅楼建筑面15826.00平方米,2#住宅楼建筑面23425.51平方米。目前,项目两栋住宅楼工程主体、住宅砌体已完成,但项目主体工程的配套项目如外墙漆、门窗、水电工程均未完工。项目配套工程消防工程、强电工程、电梯安装工程、供水工程、装饰装修(商业部分外墙及公共部分)工程、绿化工程均未完工,有的尚未开工建设。

二、招募条件

(一)本次招募投资人应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合伙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同时未被人民法院和“信用中国”网站等列入失信名单,近三年没有重大未决诉讼案件。

(二)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项目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和其他履约能力证明。保证具有足够的自有资金用于德林公司中央广场项目未完工的工程建设。

(三)有房地产项目开发、运营管理或者类似行业管理经验丰富的投资人优先考虑。

(四)主要商务条件(投资模式有AB两种,意向投资人可任选一种)

投资模式A:

1、报名时需向管理人同时缴纳1000万元的定金,经管理人遴选后未入选为投资人时无息退还;经管理人遴选确定为投资人时该保证金自动转为支付土地出让金款项,但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管理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时,该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资人承诺进场前缴纳6222万元用于办理项目不动产权证(土地证),管理人将该笔款项确认为共益债务优先偿还,并按人民银行公布同期LPR支付资金占用费。土地权证办理后项目房屋销售收入和银行按揭收入可优先偿还该笔款项,有结余的可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3、投资人进场后5个月内(两栋住宅扫尾工程须在2个月内)全额垫资完成中央广场项目剩余全部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具备整体竣工验收条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4、工程项目按照现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全额取费为计价依据,办理工程结算。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怀化工程造价》调整,《怀化工程造价》没有的材料价格,经双方共同考察市场询价后核定,以签证的形式对单价进行确认,以此单价作为结算材料价格。最终工程结算价经第三方审核确定。

5、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工程造价结算经第三方审计确认后作为破产共益债务优先支付,投资人也可以主张以房抵偿工程款。

投资模式B

1、报名时需向管理人同时缴纳1000万元的定金,经管理人遴选后未入选为投资人时无息退还;经管理人遴选确定为投资人时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但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管理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时,该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后,管理人视项目工程进展逐笔退还给投资人用于重整项目建设。

2、投资人进场后5个月内(两栋住宅扫尾工程须在2个月内)全额垫资完成中央广场项目剩余全部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具备整体竣工验收条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3、工程项目按照现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全额取费为计价依据,办理工程结算。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怀化工程造价》调整,《怀化工程造价》没有的材料价格,经双方共同考察市场询价后核定,以签证的形式对单价进行确认,以此单价作为结算材料价格。最终工程结算价经第三方审核确定。

4、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对外销售收入在支付土地出让金共益债务后,优先支付投资人项目工程款,投资人也可以主张以房抵偿工程款。

三、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发布公告

管理人以公告形式公开招募投资人,包括在网站、自媒体发布招募投资人公告。

(二)投资人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重整投资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11020日止前往管理人办公室与管理人当面沟通,并提交相关资料(也可通知电子邮件、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报名资料)。

2、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意向投资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企业相应的资质文件,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需提供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以上、建设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以上等资质证书;

2)授权委托书,载明经办人或者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参与投资的,各公司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

3)意向投资人从事过重整投资或企业并购的相同或相类似业务的业绩材料;

4)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作为财务状况评审依据;

5)同意对知悉的德林公司信息予以保密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6)投资意向书,内容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方式及主要商务条款等;上述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及管理人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报名材料。

3、保证金缴纳及账户、账号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时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意向保证金1000万元,按期支付意向保证金视为报名成功,未缴纳或逾期缴纳保证金的,视为自动退出报名。意向投资人明示或以其行为表示放弃参与招募的,或经过管理人遴选后未入选的,管理人将在招募期截止后或投资人遴选结束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意向保证金。

保证金支付至如下银行账户:

户名:湖南德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沅陵支行

账号:810000115460000001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需要安排尽职调查的,应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可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和德林公司将予以必要的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投资人遴选

意向投资人按本招募公告要求缴纳保证金及相应报名资料后30日内,管理人组建投资人遴选小组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项目投资方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确定第一顺位项目投资人并报人民法院审核确定。

(五)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

中选意向投资人应于中选后7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

四、保证金的退还

(一)意向保证金的退还

1、意向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发生下列情形,经意向投资人申请,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至付款账户:

1)未中选的投资人,保证金在招募工作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付款账户;

2)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项目投资人但《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表决通过或未经法院批准;

3)管理人终止或撤回本招募计划。

2、发生下列情形,意向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中选投资人拒不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

2)投资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该投资协议的。

(二)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照《项目投资协议书》中的约定执行。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联系人及电话谢阳杰19973110607;刘平17752671128

)地址:沅陵县沅陵镇鹤鸣山社区好吃街

)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并交纳意向保证金后,可到管理人办公地点查阅相关资料、开展尽职调查,也可在管理人陪同下实地考察。

)本公告的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投资人招募情况调整招募流程。

热忱欢迎各位意向投资人报名参加!

 

 

湖南德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930


附件

20190131德林公司裁定书和决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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