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粤能鹏发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通知申报债权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公告

深圳市粤能鹏发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通知申报债权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公告

公开时间:2025-01-24 公 开 人:深圳市粤能鹏发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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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50307破1号

2024年12月13日,本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深圳市鼎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深圳市粤能鹏发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深圳市中天正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深圳市粤能鹏发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深圳市粤能鹏发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3月14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3号京地大厦901;联系人艾麟、王赵玉;联系电话:0755-82926296、82926249)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 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深圳市粤能鹏发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深圳市粤能鹏发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召开时间、方式等由管理人另行通知,债权人亦可联系深圳市粤能鹏发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确认。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院印)

○二五年一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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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能】权利申报指南及申报材料合集(请自行扫描二维码下载).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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