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美德因妇儿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召开的公告

关于沈阳美德因妇儿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召开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8-12 公 开 人:沈阳美德因妇儿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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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美德因妇儿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延期召开的公告

美管告〔2024〕第3

沈阳美德因妇儿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6月28日作出(202401破申3号、(202401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沈阳美德因妇儿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发布公告确定债权申报截止期限为2024年2024年7月29日。2024年7月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辽01破4-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担任沈阳美德因妇儿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8月13日下午14:00使用破产案件综合服务平台召开线上债权人会议。管理人经多方调查后,方2024年8月8日、9日接管到债务人部分财务账册并移交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由于债权审查、审计工作、评估工作仍需时间,管理人本着对全体债权人负责的原则,确保案件有效、有序推进,申请延期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4年8月12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4)辽01破4-4号公告,决定延期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沈阳美德因妇儿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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