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沈阳北方交通重工集团等三家公司合并重整工作的告知函

关于推进沈阳北方交通重工集团等三家公司合并重整工作的告知函

公开时间:2022-03-18 公 开 人:沈阳北方交通重工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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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沈阳北方交通重工集团等三家公司

合并重整工作的告知函

 

尊敬的债权人:

自北方交通重工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以下称“北方交通”或“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来,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下,管理人督促配合公司持续推进重整工作。为保障重整程序的合法合规,加快推进重整程序,管理人与公司沟通后,针对重整下一步工作安排向各位债权人告知如下。

一、开展重整计划草案调整完善工作

由于重整工作持续时间较长,投资人引入等工作发生变动,公司正积极通过寻求新的投资人、沟通土地收储等多种方式筹集偿债资金,为使得重整计划草案符合目前实际情况,管理人将组织、督促公司根据实际变动情况调整重整计划草案,并将调整后的重整计划草案尽快发送给相关债权人。

二、进一步推进与债权人沟通

鉴于北方交通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尚未通过,需要争取相关债权人的支持。在此期间,公司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已经取得一定进展,后期将继续推进与债权人的沟通工作,争取债权人对完善后重整计划草案的支持。

三、继续维持企业生产经营

根据与公司沟通了解,自2021年以来,公司主营业务市场环境较好,虽然由于资金紧张,部分经营受到影响,但公司在债务人的自行经营管理下,生产经营一直持续,员工队伍也相对稳定。与此同时,公司也积极寻找新的战略合作伙伴,寻求新的业务合作模式。后期,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管理人将继续履行监督职责,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维护企业的重整价值。

四、监督公司依法履行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的相关程序

鉴于北方交通重整计划草案尚未表决通过,根据《中华人民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及重整计划草案变动的实际情况,在公司向沈阳中院提交调整的重整计划草案之后,管理人将监督公司履行相关程序,争取于20225月组织相关债权人对调整后的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再次表决。

 

 

沈阳北方交通重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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