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多品鲜贸易有限公司接管告知书

广州市多品鲜贸易有限公司接管告知书

公开时间:2024-04-23 公 开 人:广州市多品鲜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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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多品鲜贸易有限公司接管告知书

何永欢、吴向红、傅朝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620日作出(2023)粤 01 破申266号裁定书裁定受理中山市德顺商贸有限公司对广州市多品鲜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多品鲜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74日作出(2023)01187号决定书指定陈永健(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市多品鲜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人为陈永健,全面负责清算事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管理人要履行接管多品鲜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职责。为了做好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交接工作,现将管理人拟接管的内容告知如下:

一、管理人拟接管的多品鲜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多品鲜公司的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内的实物财产及权利凭证;

2.多品鲜公司的现金、有价证券、银行账户印签、银行票据;

3.多品鲜公司的知识产权、对外投资、特许权等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

4.多品鲜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海关报关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其他印章;

5.多品鲜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外汇登记证、海关登记证明、经营资质文件等与多品鲜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批准、许可或授权文件;

6.多品鲜公司的总账、明细账、台帐、日记账、会计凭证、重要空白凭证、会计报表等财务账簿及多品鲜公司审计、评估资料;

7.多品鲜公司的电子税务局账号密码、住房公积金申报系统、自然人纳税系统账号密码;

8.多品鲜公司的章程、管理制度、股东名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以及发富公司内部会议记录等档案文件;

9.多品鲜公司的各类合同协议及相关债权债务等文书资料;

10.多品鲜公司诉讼、仲裁案件及其案件材料;

11.多品鲜公司的人事合同档案文件;

12.多品鲜公司的电脑数据和授权密码;

13.多品鲜公司的其他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不属于多品鲜公司所有但由多品鲜公司占有或者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管理人将一并接管。

三、多品鲜公司有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管理人将一并接管。

四、管理人接管时多品鲜公司还应提供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多品鲜公司及相关清算义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

贵方作为多品鲜公司的实际股东或实际经营者,应配合管理人对多品鲜公司的清算工作。因管理人通过各种方式无法与贵方取得联系,贵方应自本告知书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移交多品鲜公司的上述清算资料,否则,贵方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后果自负。

        广州市多品鲜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负责人:陈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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