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公告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公告

公开时间:2022-03-03 公 开 人: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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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2-05-18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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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浙 0411 破 5 号

本院根据债权人嘉兴市鑫桥混凝土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裁定受理同欣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 指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同欣建设有限公司的债权 人应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前向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通信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 8 号公元大厦北楼 20 层六和律师; 邮政编码:310012;联系人:陈世炫;联系电话:15650792740) 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 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 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 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同欣建设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 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同欣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 财产。

本院定于2022年5月18日14时30分整召开同欣建设有 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将以网络会议形式 召开,具体召开方式由管理人再行通知,请债权人或债权人的 委托代理人在债权申报时与管理人陈世炫(联系电话: 15650792740)建立联系,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组群并将相应情 况及时向法院报告。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 议。无法使用软件平台参加网络债权人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的

债权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索取表决票,行使债权人权 利。依法申报债权后,你/你单位就成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 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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