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缴注册资本的通知

关于追缴注册资本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4-08-05 公 开 人:贵州鑫腾祥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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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追缴注册资本的通知

(2024)鑫腾祥破管字第11号

魏仁祥:

贵州鑫腾祥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修文县龙场镇卓能科技服务中心于2024年7月4日向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提出对贵州鑫腾祥服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7日作出(2024)黔0123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州鑫腾祥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7月22日作出(2024)黔0123破7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贵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调查,你作为贵州鑫腾祥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000.00元(大写:壹百万元整),认缴方式为:货币出资,你应当于2026年12月31日前按期足额缴纳上述出资。

截至本通知书发出之日,你的上述出资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尚有人民币1000000.00元(大写:壹百万元整)未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之规定,你应当缴纳全部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现通知你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管理人缴纳上述未缴出资,管理人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北京大成(贵阳)律师事务所

账  号:2402 0026 1920 0512 794

开户行:工商银行贵阳中西支行营业室

如对本通知书中所列出资缴纳义务的有无、数额、形式等有异议,你可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管理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配合管理人核实。

特此通知。

 

北京大成(贵阳)律师事务所

2024年8月5日

 

附:1.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2.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3.出资人未足额交纳出资的证据材料;

4.管理人联系方式:王欢,联系电话:18885888872,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2号贵阳壹号写字楼18层北京大成(贵阳)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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