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欧斯卡酒吧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

佛山市欧斯卡酒吧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5-01-13 公 开 人:佛山市欧斯卡酒吧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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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02-2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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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24)粤 0606 破 136 号
本院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依法裁定受理佛山市欧斯卡
酒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富正律师事务所为
佛山市欧斯卡酒吧有限公司管理人。本案适用快审程序审
理,佛山市欧斯卡酒吧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前,向佛山市欧斯卡酒吧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人:柯
云麟、骆宇初,电话:18925948111、13702820725,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季华七路 31 号天安中心七座
1901-1906 室广东富正律师事务所,PC 端债权申报网址:
https://tdh.pcgl.com.cn/,手机端债权申报:
申报债权。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
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
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佛山市欧斯卡酒吧有限公
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佛山市欧斯卡酒吧有限
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上午 9:30 在本院第十八审
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线上会议通道与上述债权申报
通道一致。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
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
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
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
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
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佛山市欧斯卡酒吧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
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
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履行义务,向管理人交付佛山市欧斯卡
酒吧有限公司的主要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根据
本院及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如实回答询问;列席债权人
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未经本院许可,不得离开住
所地;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
述人员拒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导致佛山市
欧斯卡酒吧有限公司无法清算或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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