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艾可机器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小型扫地机器人变卖结果公示

广州艾可机器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小型扫地机器人变卖结果公示

公开时间:2024-12-17 公 开 人:广州艾可机器人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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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艾可机器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小型扫地机器人变卖结果公示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于2024年5月15日作出(2024)粤01破申2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艾可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可机器人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5月24日作出(2024)粤01破158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艾可机器人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人为黄璇。

根据艾可机器人公司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关于艾可机器人公司小型扫地机器人的变价方案》,管理人对艾可机器人公司库存的一批小型扫地机器人进行变卖,并于2024年12月9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变卖公告。

管理人结合现场库存情况及各家回收商的报价,确定由李娜艾可机器人公司库存的小型扫地机器人进行回收。

   特此公示

广州艾可机器人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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