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圣城嘉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济宁圣城嘉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4-03-12 公 开 人:济宁圣城嘉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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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圣城嘉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强制清算公告

2024)嘉禾强清第01

2024124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根据济宁市济矿鲲鹏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2024)鲁0811强清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济宁圣城嘉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4229日作出(2024)鲁0811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组成清算组(下称清算组)对嘉禾人力公司进行清算。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济宁圣城嘉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有关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对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提供有效的送达地址、联系方式和银行账号。债权人须如实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或弄虚作假申报的,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

二、济宁圣城嘉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清算组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如有其他相关事宜,请与清算组联系。

三、济宁圣城嘉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向清算组说明企业情况,并承担如下义务:()妥善保管并移交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账簿与文书等资料;()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询问;()人民法院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丽富德广场121211室。

联系人:朱律师15106721114,毕律师13563317428

特此公告。

 

济宁圣城嘉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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