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顺达管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山东金顺达管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0-09-18 公 开 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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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BDD74112AA5A6A6B8053E6EDE1EE0B9D 联系方式: 13335146580 报名截止时间: 2020-09-2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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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顺达管业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于2017630日作出(2016)鲁0305民破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对山东金顺达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五家公司(简称“金顺达系”)合并重整的申请,同时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并于20181220日作出(2016)鲁0305民破2号之六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批准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

山东金顺达管业有限公司(简称“顺达管业”)是金顺达系合并重整的二十五家公司之一。为了实现全体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根据重整计划确定的关于债务人财产的处置方案,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渠道招募意向投资人,转让顺达管业100%股权(简称“转让标的”)。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工商注册信息

公司名称

山东金顺达管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305661398351K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临淄区凤凰镇东召西村

法定代表人

王建文

注册资本

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聚乙烯管材、聚乙烯钢丝缠绕管材、聚乙烯钢骨架管材、钢塑复合管材加工、销售、安装、技术服务,塑料管件、塑料粒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70426

营业期限

20270424

登记机关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主要资产

1.房产、土地使用权证顺达管业于2007年开建,占地126亩,建筑面积18089㎡。

2.主要生产设施、设备顺达管业主要生产聚乙烯管材、聚乙烯钢丝缠绕管材、聚乙烯钢骨架管材。主要设备包括PE630管材线、PE110管材生产线、钢丝网骨架复合管生产线、四柱油压机、锁管机、热熔对接焊机等。

)转让标的价值

1.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初步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20531日,顺达管业股权价值为人民币5,272.96万元(若后续评估值变动则以后续发布的补正公告中评估值为准),主要资产明细如下:

项    目

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8,372.01

非流动资产

2,608.25

其中:固定资产

2,608.25

资产合计

10,980.26

经营性负债

5,707.30

净值

5,272.96

2.顺达管业重整债务(已申报的债权)由金顺达承担,并已在审计评估中刨除;基准日之后的损益由竞得人享有或承担。

二、转让方式

管理人拟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转让顺达管业100%股权。

三、转让底价

本次转让底价为52,729,608.24元(即以2020531日为顺达管业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若后续数值变动管理人将在本公告规定的公告期内发布补正公告),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若低于转让底价则报价无效(如有补正公告,底价以补正公告为准)。

四、转让条件

1.竞买人参加报名缴纳的530万元保证金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自动转为第一笔股权转让款。

2.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5个月内,支付不低于总价款20%的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

3.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10个月内,支付不低于总价款30%的第三笔股权转让款(原则上股权转让款支付50%以上再办理股权过户,股权过户之前,公司公章由管理人与竞买人共管)。

4.202111月底前,支付完毕剩余股权转让价款;股权过户后价款支付完毕前,竞买人应提供履约担保(如股权过户后再提供质押担保或其他有效担保措施)

五、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依法组建的联合体;

(二)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够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具有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同时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及重大未决诉讼等情形。

六、竞买人应当提供的材料

1、投资报名书(样式见附件);

2、公司简介(基本情况、主营业务、收购资金来源等,上述内容为必要内容,无固定样式,由企业自行提供);

3、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七、竞价程序

(一)竞买人缴纳保证金

由竞买人在本公告规定的公告期内缴纳530万元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账户名称:山东金顺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号:1523 2401 0400 08252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淄博凤凰支行

(二)咨询、展示、看样

本公告规定的公告期内接受咨询、展示、看样,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

(三)尽职调查

在取得竞买资格且签订框架协议、保密协议的前提下,竞买人可对顺达管业开展尽职调查。竞买人也可选择放弃尽职调查直接参与竞价,竞买成功后,未开展尽职调查的竞买人不得以管理人未披露为由放弃购买或降低价格。

(四)竞价

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于2020929日上午900930将相关材料(样式见附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表密封(未密封的概不接收)交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175号齐华置业四楼会议室。本次竞价不接受邮寄报价,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提交报名材料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五)拆封确定成交人

管理人将于2020929日上午935现场组织拆封。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的,该竞买人为成交人;有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按照报价高的竞买人确定成交人,报价相同的再另行举行第二轮竞价

(六)签订并履行协议

确定成交人后7个工作日内,由管理人与竞买人根据不低于其提交的投资报名书中确定的条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履行。若因竞买人违背本公告规定和其投资报名书中确定的各类条件导致双方于确定成交人后7个工作日内不能签订书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管理人将取消其交易资格,已经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因管理人的原因导致交易不能继续的,管理人将无息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

八、特别提醒

1. 本次公告的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928日上午9:00。超过公告期报名的,报名无效。

2. 本股权转让价格为顺达管业股权净值,买受人不需要承担公司相关经营性债务以外的债务,顺达管业相关债权人已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相关债权管理人将按照重整计划清偿相应债务。

3. 变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变卖的,视为接受标的物现状及所有瑕疵,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由标的物瑕疵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经营状况、印章证照、财务账册、文件资料、过户风险等。

4. 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应缴交的一切税费各自按照相关法律承担。

5. 自成交之日起,标的物的灭失等全部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同时买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的约定对竞买的标的物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管理人对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自成交之日起不承担任何责任。

6. 竞买人竞拍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7. 如果后续评估值存在变动,管理人将发布补正公告,评估值以补正公告中公布的评估值为准。补正公告对于意向竞买人具有同样的效力,本次公告内容与补正公告不一致的,以补正公告为准。

九、其他重要事项

1. 成交后,法院不出具任何法律文书,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2. 标的所涉及拖欠的税费、管理费等相关受法律保护的未了结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

3.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可以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4. 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5. 成交后买受人后悔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将依法处理。

6.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十、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律师 18010141256、王律师:13271561999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175号齐华置业四楼

 

附件:1. 投资报名书(样式)

      2. 授权委托书(样式)

 

 

注: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本招募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公告人:山东金顺达管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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