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冠森木业有限公司会后申报债权审查报告

关于浙江冠森木业有限公司会后申报债权审查报告

公开时间:2022-11-16 公 开 人:杜萌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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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冠森木业有限公司会后申报债权审查报告

浙江冠森木业有限(以下简称冠森公司”)因资不抵债、未能清偿到期债务,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42日作出(2022)浙08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冠森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2)浙08破5号决定书,指定浙江护龙律师事务所、浙江五正律师事务所担任浙江冠森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5月10日,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浙08破申5号之一裁定书,裁定将浙江冠森木业有限公司清算案交由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第一次债权补充申报公示后,冠森公司债权人又向管理人补充申报普通债权1笔,申报金额18120元,管理人审查确认1笔债权,金额18120元。

请各位债权人在本报告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完成核查。债权人如对《债权表》中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向管理人提交《债权异议表》并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同时应附上相关证据材料。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完成核查后十五日内向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逾期未提起诉讼的,视为同意管理人的审查意见。

特此报告

浙江冠森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一十六

附:1浙江冠森木业有限公司补充申报债权公示清单

2、管理人联系方式:杜萌琦,联系电话:15988804885,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三江东路2号利时·卢森堡B13层。

 

 

 

 

浙江冠森木业有限公司补充申报债权表(三)

截止日:2022年11月16                                                        

  单位:元

 一、普通债权

 编号

 债权人

 申报金额

 审查金额

 备注

1

江山福羊羊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18120.00

18120.00

 货款

小计

18120.00

18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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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森补充申报债权(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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