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第二批、第三批)公示

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第二批、第三批)公示

公开时间:2024-05-07 公 开 人: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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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921日作出(2023)11破申12号之十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下称星晖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23922日作出(2023)115之一《决定书》,指定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星晖公司管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规定,管理人根据债务人提供职工花名册薪酬表,在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冈住房公积金调查的资料、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取的仲裁裁决书相关资料对部分职工债权进行登记和确认。现将第二批、第三批登记和确认的职工债权情况进行公示,详见《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第二批公示表76名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第三批公示表499名

职工如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2024年5月22日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按照下列地址用EMS邮寄)并附相关证据,破产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进行复核、答复。如对答复仍有异议,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职工债权审核表载明内容无异议。

联系地址: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高新大道特1号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刘律师 18040612161

张律师 17786655252

特此公示!

 

 

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57

 

 

 

 

 

 

 

件:1、《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第二批公示表76名)》

2、《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第三批公示表499名)》

3、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异议反馈表 


附件

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第二批)公示表(76名).pdf 下载
职工债权异议反馈表.docx 下载
星晖职工债权第二批、第三批公示.pdf 下载
湖北星晖新能源智能汽车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第三批)公示表(499名).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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