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作废公告

遗失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1 公 开 人:海南中航鑫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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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中航鑫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遗失作废公告

 

2025326,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琼01清申4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海南中航鑫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对海南中航鑫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鑫财务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的申请,并于2025519日指定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为海南中航鑫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因中航鑫财务公司下落不明,截止2025710日,清算组未能接管到中航鑫财务公司的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法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章、合同章等)、营业执照正副本、财务账册等相关资料。如相关人员掌握中航鑫财务公司前述资料的,可联系清算组进行移交。

    现清算组依法公告声明中航鑫财务公司的印章、执照已遗失作废,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中航鑫财务公司的印章、执照,违法使用的不予认可其效力,并将依法追究违法使用者的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海南中航鑫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5711

 

 

 

 

 

联系方式:18210793315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茂中路半山花园晓峰阁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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