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2-06-18 公 开 人:新疆鼎泽凯(伊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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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2-06-22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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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伊犁群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件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全体债权人:

伊宁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9日裁定受理新疆安利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对伊犁群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新疆鼎泽凯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开展清算相关工作,管理人在伊宁市人民法院及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下,积极推进本案进度。现阶段,该案已完工程和在建工程的管理、清理、估价、处理等工作已进入深水区,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将本案进展情况向债权人进行通报。

经管理人报请债权人会议主席同意,现将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伊犁群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2年6月22日下午16时30分(16时11分开始签到)

在伊宁市北京路金茂新天地A座1916会议室召开,会议形式采用线上(钉钉群会议)和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全程录制视频。

2.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本次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3.即日起有时间、有意愿到现场参会的人可与管理人联系,由管理人统计报人民法院确定后,通知到现场参会表决,其余人员在钉钉群参会表决(债权人以手机或电脑下载“钉钉”会议视频软件自行注册后,管理人将“伊犁群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钉钉群二维码或群号码线上、线下发给债权人,债权人及代理人自行扫描二维码或输入群号码后入群,入群时需备注好债权人姓名/名称(全称)及代理人的姓名,待管理人审核后入群参加会议)。请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保持债权申报时登记的手机号码畅通,并关注收到的短信,如参会人员调整或原手机号码更换,请在会前及时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进行变更。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5999468186(周军);17799382028(郑慧珍)。

4.会议主要议题为审议表决《债权审查报告》、《财产状况及处置方案报告》、《财务收支管理方案报告》、《在建工程续建方案》、《物业管理报告》、《关于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委员议案》。债权人如认为有其他表决事项,可在2022年6月20日前向管理人书面提出。

特别说明:管理人将在会议召开三日前,把会议需要表决的报告及相关文件在微信群、债权人会议钉钉群、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进行公示,请全体债权人及时查阅,并按时参会。

特此通知

 

                伊犁群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管理人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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