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4-09-27 公 开 人:杰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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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债权申报通知

                         2024)杰正集团破管字第2号

2024年9月12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0211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杰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正集团”)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2024年9月25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鲁021114号决定书,指定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担任杰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对其所主张的债权进行申报,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2024年11月26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需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杰正集团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有关杰正集团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债权申报材料包含以下文件:

1、债权申报表

2、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3、债权人基本信息确认书

4、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委托代理人用、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代理人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债权申报须知

债权人应根据《债权申报须知》如实、完善填写债权申报材料,并按要求将所需文件一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至管理人办公室。管理人对收集到的债权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登记造册并编制债权表,依法提交债权人会议和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核查。债权人应如实申报债权,虚假申报者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管理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注:本通知仅用于通知债权人关于杰正集团破产重整债权申报事宜,并非对存在债权债务的认定,也非诉讼时效中断事由。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0号黄金广场北楼12A,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

联系邮箱:qdjnpccz@163.com

联系人:律师  联系电话:15610517653

            律师  联系电话:15969880496

 

             杰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pdf 下载
4.授权委托书(公民).pdf 下载
3.债权人基本信息确认书.pdf 下载
债权申报通知.pdf 下载
5.授权委托书(公司).pdf 下载
2.债权申报文件清单.pdf 下载
1.债权申报表.pdf 下载
债权申报须知.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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