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祥建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重庆祥建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1-11-09 公 开 人: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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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4B683ECA185002C2A2D13779502N055 联系方式: 13983636809 报名截止时间: 2021-11-1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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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8月26日发出通知,同意对重庆祥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建置业)预重整及聘任的预重整辅助机构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进行备案登记。

为尽快推进预重整程序,实现祥建置业资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的维护债权人利益,现就祥建置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复工续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及项目情况

(一)企业情况

申请人重庆祥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建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5082404171T。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成立于2013年11月4日,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祥禄,住所地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北环二路“宏声花园”9幢2号,营业期限为2013年11月4日至无固定期限,目前登记状态为存续;现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登记机关: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祥建置业的股东为王祥禄(持股比例为100%)。

(二)项目情况

祥建置业开发建设的“雍和郡”房地产项目,位于重庆市大足区二环南路200号,处于市区中心位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周围开发成熟,附近有医院、运动场等完善配套设施,“雍和郡项目”已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项目整体建造已完成百分之八十以上,主体工程由重庆祥建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已竣工,附属工程包括供电、供水、供气、排水、市政网管、绿化、消防、电梯等均未完成。

根据预售许可证,雍和郡项目共22层,其中,地下车库2层,建面共计4,974.76平方米;商业店面2层,共计40套,建面4,658.65平方米;住宅18层,279套,建面18,570.94平方米。根据祥建置业财务资料记录,项目已售:1.住宅,已网签销售共计78套、4,616.98平方米;2.商业店面,已网签销售14套、1,480.39平方米;3.车位,已销售29个、1,531.78平方米。

(三)资产负债情况

1.资产情况

根据祥建置业最新一期资产负债表,以及会计细账(部分调账),截至2021年2月28日,祥建置业公司资产资产共计131,033,769.93元,其中:货币资金112,180.34元,其他应收款783,303.70元,存货(土地及在建工程)130,135,696.77元,固定资产2,589.12元。

2.负债情况

结合祥建置业最新一期资产负债表及会计细账(部分调账)、账外负债调查,截至2021年2月28日,祥建置业公司负债合计167,084,603.79元,其中:欠付职工工资(职工债权)3,485,151.64元;应交税费(税款债权)6,722,604.62元将未计入财务报表的税款一并纳入,实际以税务核算为准;应付账款(工程款优先权)52,343,313.00元;预收账款(房屋销售款)55,493,903.54元(其中,住宅销售款共计23,716,716.54元商业门面销售款30,987,187.00元,车位销售定金790,000.00);其他应付款(普通债权)18,064,462.63元;祥建置业存在一笔表外负债(抵押债权,系祥建置业对外提供担保所产生的债权,暂记本金34,460,320.00元)。

特别说明:上述祥建置业相关情况及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承诺或保证

二、投资方式

投资人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垫资续建、借款或二者相结合等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重整投资,拟通过引入重整资金,启动“雍和郡”房地产开发项目复工续建,尽快完成已售房屋的交付办证同时,完成未建项目的开发建设,以形成重整溢价资产清偿各类债权。

投资人通过垫资续建、借款形式入资金,按一定比例收取资金利息。资金使用期限1年,在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可决定提前分期偿还。如因不可抗力、政府行政审批市场环境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工程延期, 重整资金使用期限顺延。

三、投资人报名基本条件

(一)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投资人应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含机构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三)投资人应拥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四)投资人应当具备与其选择的投资方式相对应的资质条件。

)具有经营同类业务的经验及背景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提交报名材料

(一)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业绩情况等内容。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良好商誉证明或承诺、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

(四)保密承诺函。

(五)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明。

(六)意向投资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祥建置业投资的决议原件。

)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祥建置业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意向投资人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祥建置业有权拒收。

五、招募流程

(一)祥建置业以公告、邀请等形式公开招募投资人,包括在网站、自媒体发布招募公告及向意向投资人发出邀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11018时。

(二)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于 2021 年112518时之前向祥建置业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参选资格《重整投资方案》应同时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1.意向投资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4000万元;  

2.投资方式为垫资续建或借款或二者相结合,续建或付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自重整计划草案被人民法院裁定通过之日起计算),且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

3.选择以纯借款方式投资的,重整计划裁定通过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投资款需达到1000万元(注:报名保证金200万元自动转为履行投资协议保证金);选择以垫资续建和借款方式相结合投资的,重整计划裁定通过之日起7日内支付借款需达到200万元(注:报名保证金200万元自动转为履行投资协议保证金);

4.施工方案、工程款支付条件、还款条件(如:同意在祥建置业人变现资产后支付工程款、还款或以房抵款等)等;

5.意向投资人对《重整投资方案》的实施不能设定假设性前提条件,不能使方案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祥建置业成立评选委员会,制定评审规则,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选,确定中选投资人、备选投资人。

(四)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拒绝签订书面投资协议或与其它意向投资人串通或向市场发布不实信息扰乱本重整项目投资市场秩序的,其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被取消重整投资人资格。

(五)备选投资人转为正式投资人前应补交200万元履行投资协议保证金。

六、报名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一)报名保证金的缴纳

报名保证金 200 万元应于报名时汇入祥建置业指定的银行账户

单位名称: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

开户银行:重庆银行解放碑支行

    号:030101040014524

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将视为放弃投资人参选资格。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中选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转为履行投资协议保证金。投资人不切实履行投资协议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含备选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祥建置业将于招募工作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回保证金。

中选投资人在签订投资协议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单方退出, 或未按约定投入重整资金,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中选投资人在投标中提交虚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业绩证明、虚假诚信证明等,将取消其中选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意向投资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评选之前,明示放弃的,其缴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祥建置业未能根据《重整投资方案》与中选投资人签署投资协议并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的,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能得以裁定批准的,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七、投资人须知

资料提交

1.报名材料及《重整投资方案》接收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01号商务楼18层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杨律师,电话19942233373。

2.《重整投资方案》需一式四份,装袋密封。未密封递交,视为无效。

特别说明

1.本招募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祥建置业享有,如招募工作因破产重整工作的需要发生变化,祥建置业有权以通知的方式进行调整、中止或撤回,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祥建置业重整时,除参考本公告外,还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意向投资人在签署《保密协议》后,可查阅祥建置业的相关资料,如需祥建置业配合尽职调查的,请提前3天通知。

3.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性效力。

4.意向投资人为 1 家或 1 家以上,即视为招募有效。

5.本次招募中若没有入围意向投资人或入围意向投资人不满足《重整投资方案》要求的,管理人将认为本次招募不能满足本案重整需要,本次招募可不确定重整投资人,适时进行第二次招募。

6.意向投资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对本次招募已作全面了解,祥建置业不承担本次招募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7.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祥建置业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重整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实材料,祥建置业将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8、本公告中提供的数据仅供参考,由此产生的纠纷辅助机构或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赔偿义务。

 

预重整投资人招募组联系人联系方式:

辅助机构:杨律师,19942233373,律师:18822103875

祥建置业:王祥禄13883941999

 

重庆祥建置业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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