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乾泰投资有限公司部分债权审核结果公示公告(一)

关于云南乾泰投资有限公司部分债权审核结果公示公告(一)

公开时间:2024-06-27 公 开 人:云南乾泰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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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5日,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作出(2022)云0181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云南乾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泰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和上海中联(昆明)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乾泰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自乾泰公司开展债权申报工作以来,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依法接收债权人的债权申报材料、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乾泰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部分债权人(详见附件一)对管理人审核债权未提交书面异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提交全体债权人进行书面核查,核查无异议后,管理人将依法报请安宁市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

该债权公示将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pccz.court.gov.cn/)和管理人微信公众号乾泰管理人同时进行公示,各债权人对专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24711日前日向管理人递交《债权审查异议书》(详见附件二),填写异议事项,并附相关证据(含主体资格材料一份),现场递交或邮寄至管理人办公地点。(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金方路1号云南乾泰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收件人:王老师15287129645。)

特此公告

 

                           云南乾泰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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