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607破30号佛山市三水区汽车修理厂破产清算案公告

(2024)粤0607破30号佛山市三水区汽车修理厂破产清算案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19 公 开 人:佛山市三水区汽车修理厂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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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7破30号

本院于2024年10月22日裁定受理申请人佛山市三水区国力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佛山市三水区汽车修理厂破产清算一案,参照《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快速审理的工作指引(试行)》规定,本案适用快速程序进行审理,并指定佛山市金德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为佛山市三水区汽车修理厂的管理人。佛山市三水区汽车修理厂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佛山市三水区汽车修理厂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4年12月2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管理人名称:佛山市金德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22E

联系人及电话:何宝灿 李丹 0757-82713603、13425638451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1.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受理公告) -快速审理(已签章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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