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4-10-21 公 开 人: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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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债权申报通知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410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作出(2024)京01破申8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投控股)重整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文投控股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明确债权申报有关事项,帮助债权人顺利申报债权,现管理人就文投控股重整案的债权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根据北京一中院发布的(2024)京01540号《公告》,文投控股债权人请于20241121日前,根据《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见附件,以下简称《债权申报指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债权申报网址

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9251089  

联系人

王律师

电子邮箱

wtkgglr@vip.163.com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9层(邮编:100048

联系电话

01068414611、(01068431949

工作时间

工作日9:30-12:0013:30-17:00

为减少各债权人出行成本,此次债权申报采取“线上提交+线下邮寄”的方式进行。债权人完成线上网络提交后,管理人将依法进行债权审查。债权人接到管理人电话通知后,请及时将债权申报相关材料邮寄至管理人处。

《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附件范本,请登录上述债权申报网址查阅和下载。为提高债权申报和审核的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各位债权人在进行申报前,务必仔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引》,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规范并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一)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已申报的债权在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文投控股重整后继续有效,无需重复申报。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证明债权人主体资格等材料在重整后继续有效,可不必重复提交,在重整程序中能够继续作为审查、确认债权的依据。

(二)如在预重整期间已申报的债权涉及一般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及违约金等计算的,债权人需根据《债权申报指引》的相关要求进行补充申报。如债权涉及其他相关材料需进行补正、修改的,债权人可及时与管理人进行沟通确认,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补正、修改。

(三)未在预重整期间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重整程序中继续申报债权。

本通知不视为管理人出具给债权人的法律意见,不视为管理人或文投控股向债权人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特此通知

 

附件:《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021


附件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pdf 下载
附件1:债权申报材料目录.pdf 下载
附件3:债权申报说明.pdf 下载
附件5:授权委托书.pdf 下载
附件7:承诺书.pdf 下载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pdf 下载
附件2:债权申报表.pdf 下载
附件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pdf 下载
附件6:送达地址确认书.pdf 下载
附件8:债权利息补充申报确认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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