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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10-18 公 开 人:三江侗族自治县欧宝锰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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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2022欧宝破管字第20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22828日作出(2022022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三江侗族自治县欧宝锰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宝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柳州市瑞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因欧宝公司停产多年,其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均下落不明,三江侗族自治县欧宝锰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接管欧宝公司财产。管理人根据前期调查情况,对场地内属于欧宝公司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4台行吊、1个储物罐)已粘贴封条进行封存。

对财产权属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11月16日前联系管理人,并提供权属证明供管理人进行核实。逾期无人未提出异议的,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财产处置工作。

特此公告

    三江侗族自治县欧宝锰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0月18日

(联系人:黄子霖,电话:19977226983

 

(财产图片详见附件)


附件

20221018-欧宝-公告+财产图片.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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