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步步高超市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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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01-11 公 开 人:株洲步步高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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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步步高超市有限公司重整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02418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株洲步步高超市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共有一项表决事项,为《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议案》,采取线上表决方式,由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通过律泊智破会议系统进行表决,表决截止时间为2024111日下午15:00

截至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同意该议案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的100.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76.6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上述表决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株洲步步高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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