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卖国电四川民和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权及应收款的拍卖公告

关于拍卖国电四川民和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权及应收款的拍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07 公 开 人:国电四川民和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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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卖国电四川民和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权及应收款的拍卖公告

 

国电四川民和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9810时至202599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资产拍卖平台(处置单位:国电四川民和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拍卖网址:https://susong-item.taobao.com/auction/962494850156.htm?spm=a213w.7629120.projectDetail.4.5da35c45go8Pjf)对国能稻城县东义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00%股权以及应收款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一)股权情况

国电四川民和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国能稻城县东义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情况如下表:

序号

被投资企业名称

状态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持股比例

所属地区

评估金额(元)

1

国能稻城县东义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

简波

7000万元

2007-10-19

100%

四川省甘孜州

详见评估报告

(二)应收款情况

国电四川民和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的应收款情况如下表:

序号

债权人

债务人

账面金额(元)

评估金额(元)

备注

1

国电四川民和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国能稻城县东义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37,830,000

详见评估报告

 

 

对于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开拍三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电话:19983403045

(三)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起拍价:41,397,468元,保证金4,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

二、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6项的职责在阿里资产拍卖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要求,交付保证金、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拍卖标的包含股权,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能否办理权属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流程、时间、费用等,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拍卖成交后,标的物权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由买受人承担延迟过户或无法过户的风险),管理人仅提供必要的协助,过户是否成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管理人展示的拍卖标的所涉股权信息,日期、主体、金额等可能存在不准确,也可能存在与相关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公司股权价值与公司资产及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相关,并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

标的公司就水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与稻城县人民政府签署了相关协议,建议意向竞买人联系辅拍机构咨询和查阅有关资料。建议意向竞买人根据自身购买需求,向稻城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了解。

竞买人竟得标的股权后,如拟经营水电站的,应详尽核实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5万以下装机小水电的准入和经营政策等,并按照稻城县人民政府要求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完成环评等方案,保障流域生态安全;以避免受让标的股权后因政策限制无法经营水电站等原因而无法实现购买目的。

一旦参与竞拍,无论竞买人是否事先咨询了解,均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物转让及后续经营等政策和瑕疵充分了解,管理人不做任何担保。

6.竞买人竞价前应对拍卖标的物的权属、能否办理转让/变更手续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确认。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的各项转让/变更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债权人主体、通知债务人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不作完成转让/变更手续的任何承诺。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相关规定或法院限制导致债权主体变更手续办理时间延长或无法变更或者债权催收受阻、执行不能等。

7.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成交价系转让方净得价,不包含转移登记时所应缴纳或补缴的转让和受让双方的一切税、费。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或补缴的税、费标准。如有公证费、登记费用、软件使用费、拍卖佣金等其他费用产生,亦由买受人另行支付、自行承担。

若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登记过程中,如遇标的公司分红派息,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在成交日之前的(含当日),一并由买受人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具体由买受人自行向标的公司主张。

拍卖标的物交付前(签署成交确认书前),拍卖标的物产生的孳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等)一并转让不再另行计价。

8.拍卖标的的一切权利状况以相关登记部门予以登记或者核准的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出资瑕疵、未了结债务、已过诉讼时效等)。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不对标的股权公司的资料、档案、证照及标的股权公司所持有资产的批文、报告文件等的完整性、合规合法性作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自行对标的物(含标的股权公司所持资产)作详尽调查,并与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核对,在认可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后参加竞拍。参加拍卖视作已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且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将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9.管理人不保证本次拍卖的应收款回收的可能性,请竞买人谨慎竞拍,拍卖资产的一切法律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取得拍卖标的后,国能稻城县东义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对国电四川民和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异议、债权抵销、提起诉讼或者反诉等)可依法向买受人行使;买受人应当自行与应收对象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10.本次拍卖公告所披露的各种情况说明和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法院、管理人不能保证该标的还可能存在其他缺陷,诸如本公告列举但可能并未穷尽的涉及到标的物的各种瑕疵情况、各种欠税、欠费以及其他的相关费用或者其他的各种不利情况和负担、不利影响等。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拍卖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调查。

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法院、管理人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11.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或中止本次拍卖,如撤回或中止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12.国能稻城县东义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及资产负债情况,意向竞买人须自行调查,在参拍前可向公告预留电话进行了解,相关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为投资咨询。

三、竞买人条件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和企业法人、破产企业的债权人等参与竞拍的,视同普通竞拍人,同样需要缴纳拍卖保证金。如竞拍成功,同样需要向管理人实际支付拍卖价款,不得直接抵销对破产企业的债权。

1.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公司为国有企业持股,竞买人参拍前应当充分详尽了解有关政策规定,提请意向竞买人注意。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本次拍卖,但须在竞拍开始前一个工作日17时前与辅拍机构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在正式拍卖前录入系统(以向辅拍机构提供完毕全部委托手续时间为准),委托代理人方可报名。本次拍卖不接受任何拍卖成交后补办委托手续,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未提交手续或者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

3.多位竞买人联合参与竞买的,亦须于竞拍开始前一个工作日17时前共同与辅拍机构办理登记及委托代理手续,细则同上。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拍卖标的如存在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本次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则视为已通知。若有意愿对本标的物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须在标的开拍三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联系电话:19983403045)。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同等条件出价(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支付时间、支付方式),没有更高条件的出价者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同等条件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同等条件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标的流拍。

六、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费用和余款支付

1.本标的物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7日内支付软件服务费,软件服务费由向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查询“阿里资产·破产资产处置收费规则”。

2.买受人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支付全部拍卖余款。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可以通过支付宝账户支付,也可以直接向管理人账户转账支付,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国电四川民和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号:11382000000200034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人南支行

3.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另行向提供本次拍卖活动的服务商,支付综合服务费,综合服务费(即辅拍佣金)总额为成交价的1%,须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通过买受人本人账户以转账的方式转入到辅拍机构账户:

账户名: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号:699 289 247

八、移交与过户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在管理人通知的期限内(含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不限于书面通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指定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签署后即视为完成交付,拍卖标的的风险及权利自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转移给买受人。

2.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权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风险,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管理人不承诺是否可以完成拍卖标的的过户手续及完成办理过户的时限,买受人不得因此悔拍。拍卖标的持有企业后续若清算结案、工商注销等程序,如买受人未及时办理拍卖标的股权过户手续的,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全权承担。

3.拍卖标的物如需办理债权转让通知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项。

4.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在管理人通知的期限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均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国电四川民和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交易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公告中披露的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自行调查、独立判断标的公司的出资实缴情况、经营情况、未了结债务等情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阿里拍卖平台将在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此后,管理人与买受人以签署买卖合同或申请法院裁定的方式确认买受人物权。如需管理人协助标的股权过户的,管理人应积极予以配合但不承担无法过户导致的损失或风险。

3.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拍卖有关事项咨询:吉女士19983403045

阿里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国电四川民和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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