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支付股权出资款的告知函

关于尽快支付股权出资款的告知函

公开时间:2024-11-14 公 开 人:石家庄瑶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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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支付股权出资款的告知函

 

张增龙:

2024117日,正定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冀0123清申36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石家庄瑶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称“瑶趣电子商务公司”)的强制清算,并于2024117日作出(2024)冀0123强清25号决定书,指定河北太平洋世纪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你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你作为瑶趣电子商务公司股东,认缴出资为5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经初步调查,你尚未足额缴纳出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公司进入强制清算程序后,如股东存在未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形,清算组应要求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因此,请你在本告知函发布后7日内以货币或其他清算组认可的非货币财产补足剩余出资额。

如未能在指定期限内补足剩余出资额的,清算组将通过法定程序依法追缴。

特此告知。

 

石家庄瑶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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