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德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宝德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1-01-11 公 开 人:宁波安全三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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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D724D8F37BAB1D4AD6C3C31F47C5C391 联系方式: 18967882611 报名截止时间: 2021-02-19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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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德轮业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根据宁海县大佳何镇海利塑料制品厂的申请,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822日裁定受理宝德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德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宁波安全三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联合管理人)为宝德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宝德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17年12月8日移交宁海县人民法院审理。

为推动宝德公司破产重整工作,维持公司经营能力,保持其价值及偿债能力的最大化,管理人拟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一、宝德公司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宝德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032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6758863598N

住所地:浙江省宁海县大佳何镇桃溪园。

法定代表人:尤飞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9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汽车用铸锻毛坯件制造及精加工,汽车配件、水暖阀门、五金件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040329  20540328日。

登记机关: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宝德公司资产概况

1)土地使用权。位于宁海县大佳何镇桃溪园的1宗土地,产权证号为宁国用(2012)第01062号,面积为53,280平方米,评估值为人民币2,930.40万元。厂区南面有红线外违法用地,面积为5,787.05平方米。 

2)房屋建筑物。位于大佳何镇桃溪园的3宗房产,产权证号为宁房X0075685号,合计面积为19,382.65平方米,包括1项厂房,1项综合楼,1项门卫。另有无证房产6宗,合计面积为4,816.60平方米。包括1项厂房,1项配电及设备设施用房,1项天然气供气站控制室,1项食堂,2项厕所。以上房屋建筑物评估值为人民币1,852.31万元。

3)构筑物。合计面积为1,584.02平方米,主要为汽车棚、自行车棚、钢棚等5宗,评估值为人民币10.86万元。

4)机器设备,主要为低压铸造机、数控机床、重力铸造机、热处理生产线等83宗,评估值为人民币272.22万元。电子设备,主要为变压器、空调、打印机、会议桌椅等42宗,评估值为人民币4.68万元。

5)机动车3辆,评估值为人民币27.94万元。

6)存货为轮毂,评估值为人民币31.87万元。

7)绿化苗木,主要有四季桂、铁树、深山含笑、茶梅球等,评估值为人民币62.86万元。

8)模具873项, 评估值为人民币168.44万元。

9)对外投资情况。长期股权投资系对芜湖宝德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投,投资比例为95%。芜湖宝德轮业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时的未审计会计报表反映,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4,004.2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5,434.3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430.09万元,芜湖宝德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3,567.93万元。因芜湖宝德轮业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负值,故对芜湖宝德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评估值为人民币0.00元。

上述资产评估值合计人民币5,361.58万元,具体详见宁波国信资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10)网上专利信息查询,宝德公司专利证书30、商标证书1。均因未续费而过期无效。具体以实际登记为准。

11)担保责任形成的追偿权。根据债权情况,宝德公司由于对外担保形成的担保债权约为人民币12,437.37万元,相关主债务人为芜湖宝德轮业有限公司、宁波杰友升电气有限公司、宁波银风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均资不抵债,无偿还能力。

12)应收款项约为人民币1,817.00万元。其中,境外应收款合计约人民币1,251.55万元,境内应收款合计约人民币565.45万元。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已收到苏州睿昕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清偿款人民币61.10万元。境外应收款主要系CPC WHEELS CORP、DZINESQUARE INC,因联系方式缺失、身份信息不明等原因,境外应收款收回难度大。境内应收款主要系宁波杰友升电气有限公司。应收款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应收款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存在无法收回的情况。就应收款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情况,涉诉应收款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情况。其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款无法收回的情况

13)一审已胜诉,尚处上诉期的无效清偿款。苏州托尔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宝德公司确认债务人行为无效纠纷一案已由宁海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苏州托尔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须返还宝德公司清偿款人民币2,216,268.78元。现已由管理人向宁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

三、招募保留价

本次重整招募设有保留价,以资产评估值作为保留价。 

四、招募条件

(一)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社会商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录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丰厚的资金实力,能及时支付投资款。

(三)有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经营管理经验丰富者优先考虑。

(四) 如有除纯财务投资外的投资方式的,需要有经营相应业务的资质。

(五)原则上接受本公告中关于重整投资方式的内容,具体可以在投资意向书中提出。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投资,各投资者均需符合第一条要求,且其中至少一名投资人符合上述所有条件。联合投资的须确定一名投资人为代表人,代表所有投资人负责处理重整投资中相关事务,各重整投资主体承担连带责任。

(七)投资人提供的重整投资款不得低于招募保留价。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一式两份,于2021年219日下午16时前,通过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

2、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1)报名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1401室。 

2)联系人联系方式:

章永彬 18967882611;吴孙有13757871218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和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应当包括重整投资款、债权调整和受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以及后续经营方案等内容)。

2)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要分别介绍,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征信报告、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存续3年以下的,应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有)。

4)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5)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上述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同时应向管理人交纳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保证金。

管理人收款账户:

收款人:宝德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77690188000054276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新芝支行

4、尽职调查

投资人在报名前可组织人员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前,应当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意向函、签署管理人制定的保密函并交纳人民币5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的尽职调查保证金(管理人账户同上)。管理人在收到上述文书和保证金后予以配合。投资人尽职调查所产生的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投资人资格审查

管理人将根据设置的招募条件,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意向投资人。

(三)遴选重整投资人及签约

若意向投资人有多名的,管理人将通过公开竞价的遴选方式确定最终重整投资人(具体由管理人另行通知)。若意向投资人仅一名的,则直接确定为重整投资人。

投资人最终确定后,投资人须按照管理人的要求签署相关协议。投资人所缴纳的所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重整方案获得债权人会议批准后转为投资款。

(四)保证金退还安排

原则上,对于未能参与下轮程序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上轮程序结果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其已缴纳的尽职调查保证金(无息)、报名保证金(无息),具体退款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宝德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前,最终确定的投资人单方面退出的,管理人不予返还该投资人所缴纳的所有保证金。

若重整计划(草案)最终未获宝德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者未获裁定批准的,管理人退还该投资人所缴纳的所有保证金(无息)。 

本公告由宝德公司管理人编制,管理人保留根据案件的需要进行调整和修订的权利,公告内容的解释权由管理人行使。

特此公告。

 

 

宝德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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