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阅影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北京阅影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09 公 开 人:北京阅影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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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2024)京0108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由张亮申请的北京阅影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21日以(2024)京0108破申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阅影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北京阅影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6月20日前向北京阅影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赵泓钢,电话:18612758461;电子邮箱:jspcybgczw@163.com)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北京阅影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北京阅影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6月26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本部一层东1-10法庭(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2号)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各债权人请于会前一天联系管理人加入线上参会组群。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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