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御捷马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山东领行摩托车有限公司、山东御捷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公告

山东御捷马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山东领行摩托车有限公司、山东御捷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公告

公开时间:2022-09-01 公 开 人:山东御捷马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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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御捷马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山东领行摩托车有限公司、山东御捷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御捷马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山东领行摩托车有限公司、山东御捷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齐河县人民法院根据齐河县开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818山东御捷马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预重整并聘任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进行了备案登记202291日,齐河县人民法院作出(2022)鲁1425破申(预)字第1号之六通知书,对山东领行摩托车有限公司、山东御捷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山东御捷马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捷马公司等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预重整且由山东御捷马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继续担任三家公司合并预重整临时管理人进行备案登记。

御捷马公司等三家公司的债权人请在2022930日以前,向御捷马公司临时管理人通过线上申报并邮寄或线下申报两种方式申报债权(1.线上债权申报方式:(1)电脑登录破易云破产办案工作平台https://www.poyiyun.com/ ,点击“立即登录”,登陆后选择“债权人”身份,申报债权,本案件识别码112804;(2)手机微信搜索“破易云”小程序或微信扫描本公告后附的债权人自主申报二维码,根据提示完成登录、债权申报,本案件识别码1128042.线下债权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山东省齐河经济开发区胡店村东山东御捷马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一楼债权申报室;联系人:刘律师、郭律师,联系电话1325627377217605440938),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本次债权申报利息计算截止日暂设定为2022818日,如后续御捷马公司被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已在预重整阶段申报的债权无须再另行申报债权,对于申报利息的债权,管理人将依法追加计算利息至重整申请受理日。

山东御捷马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已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的,无须重复申报。

御捷马公司等三家公司定于20221115930分以网络会议方式(网络参会方式将由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会前另行通知)召开预重整债权人会议,对预重整方案进行表决,敬请御捷马公司等三家公司债权人参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在申报债权时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委托人为债权人工作人员的,仍需提交工作人员证明文件。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在申报债权时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委托人为债权人配偶、父母子女或其他近亲属的,仍需提交双方身份证明材料。

特此通知。

山东御捷马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291

附件

附件一、合并预重整备案通知书.pdf 下载
附件三、债权申报材料附件1-8.docx 下载
附件二、债权申报指引.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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