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百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关于依据重整计划设立持股平台的报告

广州百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关于依据重整计划设立持股平台的报告

公开时间:2024-05-13 公 开 人:广州百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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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百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

关于依据重整计划设立持股平台的报告

2021)百筑重整字第150

各债权人: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17日裁定批准广州百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筑公司”)《广州百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生效。根据已经生效的《重整计划》,百筑公司已于2021年7月15日正式复工因重整计划中对于普通债权以债转股方式享有集中物业权益分配的具体实施方式不明确,管理人拟将具体的实施方案向各债权人公示,如债权人有其他方案或提议,亦可书面提供给管理人。

根据重整计划八、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三)出资人权益调整的方式规定:“广州百鸿公司、廖志强和胡秀玲无偿转让合计持有的广州百筑公司100%的股权,转让至管理人设立的持股主体,由选择以债转股方式享有集中物业权益的普通债权人承接。”另,根据重整计划七、债权清偿方案(二)债权清偿方案7、普通债权规定:“(3)集中商业物业权益分配:计划于普通债权人二次清偿完成之日起两个月内开始实施集中商业物业权益分配。各普通债权人按照各自未受偿金额占未受偿总额的比例分配集中商业租金收益。”

1#楼复工复建后作为百筑公司商业物业部分,租金收益作为百筑公司的收益,按照重整计划应当归于各普通债权人,鉴于管理人账户余额已不足以支付1#楼复工复建工作,管理人已协商广东祺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垫付复建费用,先行启动复工程序,并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上述议案

因此,管理人拟同步先行设立百筑公司100%对外投资子公司,通过百筑公司与其设立的100%对外投资子公司签订协议的方式,将1#楼所有租金收益权益以0元为对价转让至其设立的100%对外投资子公司,并将对外投资子公司股权交由普通债权人按照债权比例持有,即将百筑公司设立的100%对外投资子公司股权过户至各普通债权人名下,若普通债权人迟迟未予承接的,将由百筑公司100%对外投资公司先代为持有,直至过户至普通债权人名下为止。

管理人拟设立百筑公司100%对外投资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如下:公司名称:晓风云置业公司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与商贸法定代表人:罗志勤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公园六横路晓风云著项目部注册资本:1万元现管理人正着手准备相关资料设立上述对外投资公司,具体公司登记信息以设立后工商登记公示信息为准。

综上,经综合研究考虑,管理人提议依据重整计划设立持股平台保障全体债权人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如有其他方案或提议,亦可书面提供给管理人,如无其他方案或提议,管理人将进行公示,具体公示日期2024年5月13日,以管理人在全国破产重整网发布的日期为准,公示期间为15天,公示期届满后,管理人将予以施行

此致

广州百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期:二〇二十三

附:

管理人联系方式: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21号粤海金融中心29层,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郑飞虎律师、刘永怡律师020-38556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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