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冠远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危险废物核查、鉴别专业机构选任公告

山东冠远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危险废物核查、鉴别专业机构选任公告

公开时间:2020-09-10 公 开 人: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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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冠远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危险废物核查、鉴别专业机构选任公告

 

2020年5月25日,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鲁081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冠远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含山东冠远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专用线)破产清算一案。2020年6月8日,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鲁0812破2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担任山东冠远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远公司)管理人。

2020年7月24日,冠远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了《危险废物处置方案》,管理人可公开选任专业机构,对危险废物做专项核查,核实确认危险废物的种类和存储量,并估算处置费用。现管理人根据该方案招募专业机构提供上述服务,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冠远公司危险废物概况

冠远公司因环保问题于20169月停产,厂区存有大量危险废物。经初步调查,危险废物主要为水捞焦、废脱硫液、蒸氨废水、废硫酸、硫磺膏、焦油及焦油渣、废油桶、废油、活性炭、铁钼加氢催化剂、氧化镍催化剂、吸油剂、废酸、废碱、蒸氨残渣、洗油和洗油残渣、苯及苯残渣、废离子树脂、实验室废液及过期试剂等。

二、选任委托事项

管理人公开选任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为冠远公司危险废物核查、鉴别、处置费用评估等提供以下服务:

1.对冠远公司危险废物情况进行调查、核查、鉴别、评估并出具报告;

2.对冠远公司危险废物的种类进行核查,对危险废物存贮量进行计量或估量、统计;

3.对冠远公司危险废物的处置费用进行评估;

4.对冠远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提出建议,对处置过程中引发的环境、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指导性意见,防止出现土壤、水环境、大气环境二次污染。

三、专业机构选任程序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山东、北京、江苏三省市具有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及处置费用的核查、鉴别、评估资格或能力的机构。入选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或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依据环保部《“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指定可以从事危险废物鉴定、鉴别的机构优先选任。

2.申报机构及拟派出人员不得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该项工作的情形。

3.申报机构拟派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或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

4.申报机构及派驻人员具有3件以上危险废物鉴定、鉴别业绩。

5.申报机构及其拟派的人员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应在申报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文件一式五份,以及与申报文件内容相应的证件、资料。申报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书,主要内容包括:

1)申报机构情况简介;

2)工作方案:包括项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简介及联系方式、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步骤和措施、完成时间节点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

3)申报机构核查、鉴别、评估工作过程中配备仪器设备情况;

4)申报机构自身有利条件及优势的说明;

5)申报机构及派出工作人员业绩证明材料;

6)收费标准或报价方案(本次申报只接受固定金额的报价方案,交通、食宿、调查等费用自理);

7)危险废物处置建议。

2.申报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危险废物核查、鉴别、评估资格能力的证明文件;

3.入选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依据环保部《“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指定可以从事危险废物鉴定、鉴别资格、能力的证明文件;

4.工作人员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及与环境相关专业的证书等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申报机构及工作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承接该项工作情形的声明;

8.申报机构及其拟派的人员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9.凡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中介机构,应对本项目的相关资料和情况保密,并应在申报书中作出书面承诺;

10.服务费自出具相关报告,且经管理人审核无异议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前期不支付任何费用,并在申报书中就该事项作出书面认可的承诺。

三)报名时间、地点

1.申报文件应于2020年9月23日17时前提交至山东冠远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方式为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必须保证在期限届满之前到达),申报文件应当进行密封;

2.联系地址:山东济宁市兖州区城北石马(东门办公楼一楼管理人办公室);

3.联系人:山东冠远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王涛律师,联系电话:13658643506。

(四)选定专业机构程序

1.在申报机构提交了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前提下,管理人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评审小组结合案件的特点,综合考量各申报机构资质、能力,机构规模、专业水准、经验与业绩、委派人员情况、工作方案、完成工作时限、报价等因素,从参与申报机构中择优选定鉴定机构。

2.评审及当场陈述时间另行电话通知,评审地点为冠远公司办公楼管理人办公室。

3.申报机构被选定后须在5日内签订委托合同,并组织工作人员入驻冠远公司开展工作。被选定机构不得提出与选任公告内容不符的条件,按照委托方或申报书中的时间节点完成委托事项,并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文件。

、特别提示

1.因冠远公司危险废物种类及数量较多,申报机构应在选任公告期内进行现场查看,以便合理确定工作方案、计划和报价。

2.如非管理人原因,导致选任流程或核查、鉴别工作终止,申报机构/选定的机构不得因此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或申请索赔,不得要求管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3.若被选定机构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工作的,管理人不支付任何费用,且选定机构应承担违约责任。管理人有权在其他申报机构中再选定,或再次公开选任。

4、若被选定机构实际参与工作人员与申报书中载明的人员不一致,管理人有权终止委托关系,在其他申报机构中再选定,或再次公开选任,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5.申报机构/选定的专业机构应自行承担现场查看和核查、鉴别过程中遭受危险废物污染、市场价格变化及政策变化等风险。

6.申报机构及选定的专业机构在参与选任及核查、鉴别工作中,对所知悉未公开披露的本案相关信息、数据等,需遵循保密义务,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另作他用,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申报机构/选定的专业机构赔偿相应损失。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山东冠远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9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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