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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08-28 公 开 人:秭归县润楚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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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公告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秭归县润楚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润楚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裁定由本院审理。本院于2024 年 4 月 2 日立案审理,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指定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查明,润楚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21 日成立,在秭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 本 1500 万元,经营范围: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灰砂砖生 产、销售等。润楚公司自 2018 年停止经营。润楚公司所有的土地、厂房及设备在执行程序中评估价值约为 3600 万元。2024 年 6 月 11 日,本院组织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认定债权总额 187394896.71 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无人提出重整或和解 申请。本院认为,润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 力,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具备破产原因。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 年 8 月 27 日裁定宣告润楚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附件

宣告破产公告(润楚公司)定稿(已签章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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