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精耀丰数控设备有限公司重整招募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南京精耀丰数控设备有限公司重整招募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25 公 开 人:南京精耀丰数控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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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吴致麟 联系方式: 13851945726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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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精耀丰数控设备有限公司重整招募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南京精耀丰数控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耀丰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于2023314日作出(2023)苏011313号民事裁定,受理南京市江宁区桥梁建筑工程总公司三公司对精耀丰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3)苏011613号决定书指定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496日,债务人精耀丰公司向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申请进行重整。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苏01131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2024912日起对南京精耀丰数控设备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引进有实力的投资人,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发布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具体招募事宜如下:

一、债务人情况

(一)公司概况

精耀丰公司成立于20111031日,工商注册号:320192000013297,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地位于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5-1号,法定代表人任俊成。经营范围:数控机床、自动化设备,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电机的销售。企业状态为开业。

(二)股权架构情况

精耀丰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股权结构为:

1)任俊成   认缴 450万元,占比45%

2)李舜平   认缴 400 万元  占比40%

3)林萍     认缴 120 万元  占比12%

4)陈永军   认缴  30 万元  占比 3%

(三)债务人资产概况

1、审计情况

江苏天宏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南京精耀丰数控设备有限公司2023314日资产负债表的专项审计报告》(苏天会专2024-0137号)(详见审计报告)。

2、评估情况

南京信国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宁信国评报字(2024)第008009号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2023314日,精耀丰公司

持有不动产的市场价值为1112.21万元,存货及设备的市场价值为3.32万元(详见评估报告)。

二、招募方案

(一)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拥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2、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限制高消费、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人。

(二)意向投资报名文件

意向投资人报名时应提交意向报名文件(报名文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或代理人签字),包括以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报名意向书(内容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方案及意向投资报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附件一>

2、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

3、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

4、承诺书(内容包括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材料均为真实,且其并无其他违法违规、违反商业诚信的行为,愿意以其意向投资方案及意向报价为基础参与本次意向投资人的遴选或竞价)。

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报名。

(三)报名方式

1、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12161700分前,通过现场报名或邮寄方式(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向管理人书面提交意向报名文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

管理人邮寄及现场送达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05号滨江广场217楼,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周慧霞   13813955063

2、意向投资人应于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将投资保证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汇入以下管理人账户。未按规定缴纳意向投资保证金的,本次报名无效。

管理人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南京精耀丰数控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京草场门支行

银行账号:4585 7908 2773

(注意:汇款时请注明投资人全称及“投资保证金”字样)

(四)签署保密协议及尽职调查

1、签署保密承诺函<附件四>

为保证案件顺利开展,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签署保密承诺函,承诺对所获知的关于本案的所有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如违反承诺函则自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意向投资人在签署保密协议并缴纳投资保证金后,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协调相关主体配合意向投资人进行调查,尽职调查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方案洽谈与投资人遴选

1、管理人将对所有报名的意向投资人进行初步筛选,如果意向投资人经管理人初步筛选后不符合招募条件的或意向投资人尽调后放弃重整投资的,则管理人在筛选结果确定之日或收到意向投资人书面放弃重整投资函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投资人无息退还全部报名保证金。

2、管理人书面通知初步筛选符合招募条件的意向投资人进行本次重整方案的磋商。

3、本次重整方案将以债权人会议草拟的《重整计划草案》为蓝本与所有通过初步筛选的意向投资人进行磋商,并在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意向投资人中优先遴选。如符合上述条件的意向投资人超过一家,则在全部意向投资人之间进行竞价,于出价高中者优先遴选。

(六)签署协议

经债权人表决通过并经法院审核后,中标的投资人应按照管理人要求在十日内与精耀丰公司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其已向管理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包含利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根据《重整投资协议》中的约定最终转为投资款的一部分;中标的投资人拒绝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招募。

(七)风险与瑕疵提示

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标文件,并缴纳100万元意向保证金的,视为作出如下承诺:

1、投资人已经知悉、充分预判并接收企业的现状、资产负债情况、出资情况、设备情况、租赁(占用)情况、税收负担,差错更正及资产盈亏或重整收益等产生的税务调整风险、会计账延续问题等。

2、投资人已经知悉、充分预判并接收企业经营风险、资产使用状况、重整税务调整以及行业发展前景等所有事项;并已经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自行承担后续所有不确定风险。

3、投资人已经知悉、充分预判了解企业的土地用途、开发区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等情况。

(八)保证金的处理

1、若未被确定为中标投资人且无违反本公告行为的,意向保证金将最迟在本次招募结果公布后15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意向投资人;

2、若违背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违反商业诚信行为的,管理人将没收其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

3、若被确定为中标投资人,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自动转为最终投资款的一部分。

4、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管理人将没收投资人保证金不予退还:

1)重整投资人之间相互串通给招募程序带来不利影响的;

2)伪造、虚构事实骗取投资人资格或提交虚假材料的;

3)收到《重整投资人确认函》的重整投资人主动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的、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书》的、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书》后未及时履行主要义务的;

4)存在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的。

三、其他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招标投标法》,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性效力。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前来接洽、参与投资。

南京精耀丰数控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125

附件

附件1:报名意向书

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附件3:授权委托书

附件4:保密承诺函

 


附件

精耀丰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附件.docx 下载
精耀丰-不动产-.pdf 下载
-精耀丰-存货及设备.pdf 下载
破产转重整裁定书(最终稿已签章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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