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航空港区裕鸿置业有限公司执行重整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

关于郑州航空港区裕鸿置业有限公司执行重整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02-01 公 开 人:郑州航空港区裕鸿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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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航空港区裕鸿置业有限公司

执行重整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3〕裕鸿管0004

全体债权人:

2022617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港区法院”)裁定批准郑州航空港区裕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区裕鸿”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管理人截至20231月港区裕鸿执行重整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情况

2022526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2家债权人对港区裕鸿提起普通破产债权确认诉讼管理人已分别于20221118日和2023128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及管理人公众号对上述两起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的进展及结果进行了公告

二、关于资产和银行账户保全措施的解除情况

截至20231管理人已解除各地法院对港区裕鸿的预售房屋土地及银行账户等采取的保全措施共91剩余6件针对预售房屋土地的保全措施尚未解除后续管理人将继续完成对港区裕鸿资产的解封工作

三、关于项目施工现场的移交情况

20226港区裕鸿就项目施工现场移交和项目工程质量等问题对总包方中建二局提起侵权责任纠纷诉讼截至20231港区法院对该案件尚未作出裁决中建二局与港区裕鸿未完成施工现场的移交重整投资人接管施工现场及启动复工续建工作

四、关于重整投资情况

重整投资人于20221128日向管理人发出关于郑州航空港区裕鸿置业有限公司重整相关问题的函》,函件载明,因项目施工现场尚未移交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确认的工程款超出在建工程实际价值及在建工程的质量尚未得到确认等原因,重整投资人决定暂停支付后续重整资金且必要时提请对港区裕鸿进行破产清算

重整投资人于202313日再次向管理人发出关于郑州航空港区裕鸿置业有限公司重整相关问题的函》,函件载明,重整投资人决定暂停后续重整投资,并要求管理人返还重整投资人前期已支付重整资金及相应利息

鉴于上述情况,管理人将港区裕鸿执行重整计划的进展情况向港区法院进行了汇报。下一步,管理人将与港区裕鸿、重整投资人及相关债权人等各方进行沟通,并继续监督港区裕鸿按照重整计划执行。

以上特此公告

 

郑州航空港区裕鸿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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