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尚味坊餐饮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武汉尚味坊餐饮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4-03-20 公 开 人:武汉尚味坊餐饮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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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尚味坊餐饮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债权申报公告

 

2024228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根据武汉高旺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武汉尚味坊餐饮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4319日指定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担任武汉尚味坊餐饮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适用简化审理方式审理本案现就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事项公告如下

武汉尚味坊餐饮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422日前申报债权。本次债权申报采取邮寄的方式进行,债权人应按照武汉尚味坊餐饮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的要求邮寄纸质申报材料(通讯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38号同成广场C2804室;邮政编码:430021;联系人:白怡欣,联系电话:027-8556966813307143182)。债权人申报债权要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武汉尚味坊餐饮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武汉尚味坊餐饮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武汉尚味坊餐饮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426日上午10时召开,会议形式为网络会议,债权人可登录“腾讯会议”参加会议(网络会议的具体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武汉尚味坊餐饮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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