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石油深燃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摇珠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深圳中石油深燃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摇珠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5-27 公 开 人:深圳中石油深燃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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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于2024年1月15日作出(2023)粤03破申11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深圳中石油深燃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深燃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月29日作出(2024)粤03破36号《决定书》,指定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担任中石油深燃公司的管理人。

管理人现根据《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和评估机构摇珠和公开招募办法试行》之规定,结合当前对破产企业的接管情况,拟采取摇珠方式选聘评估机构,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中石油深燃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为91440300692547487L,住所地在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坳八路深燃大厦B座12楼,法定代表人为苏日华,经营期限2009年8月3日起至2039年8月3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压缩天然气技术培训及咨询服务;天然气机械设备的购销及租赁;压缩天然气加气站项目投资、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相关配套设施投资、压缩天然气项目投资、销售(以上由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股东为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名单位亦可自行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https://amr.sz.gov.cn/outer/entSelect/gs.html)。

二、评估对象

对中石油深燃公司持有的A929-0359宗地一块以及存放在该宗地上的车辆11台和机器设备一批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三、报名条件

1.报名单位办事机构所在地位于深圳市,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

2.报名单位被编入《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评估机构备案名单》;

3.报名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两年内至少曾为一宗深圳地区受理的破产清算案件提供过评估服务(需提供相关案件的委托合同或者评估报告作为证据);

4.报名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记录(如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行业协会处分、监管机构出具警示函等);

5.报名单位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6.接受本公告中工作内容、评估费用的要求。

四、工作内容

1.在了解评估对象资产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开展评估工作,进行清点、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内容及要求须符合《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

2.按照《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以及管理人的要求,履行由评估机构协助管理人完成的其他职责。

3.自管理人与选定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正式),评估机构无故超期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且不支付任何费用。

评估费用

1、评估费用金额

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规定的计件收费累进差额定定率(详见下表),取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与最终处置成交价(拍卖成交价、协议转让价)孰低为计算基数计取评估费用。

档次

计费额度(万元)

差额计费率(‰)

1

100 以下(含100)

10

2

100 以上-1000(含1000)

4.5

3

1000 以上-5000(含5000)

1.5

4

5000 以上-10000(含10000)

1

5

10000以上-100000(含100000)

0.2

6

100000 以上

0.15

限价: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最终以《破产专项评估委托协议书》约定为准。

最终未处置或未成交,则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规定的“收费不足2000元的按照2000元计算”。无法评估的资产不计收评估费。

2、评估费用包含内容

本案评估费用已包括评估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开支、交通费、文印费、差旅费、税费等全部费用。评估费用列入破产费用。

3、评估费用支付时间

本案评估费用于中石油深燃公司实际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时支付,如分次支付的,在第一次执行分配时支付。

 

六、报名办法

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提供服务的单位向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报名,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参与选聘。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2日

 

七、选定方式

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拟于2024年6月4日在报名的合格机构中摇珠选定一家评估机构以及一家备选机构。

请报名的单位在中签后,向管理人提交资料。未被选聘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还其所递交的材料。

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摇珠选定服务机构后,管理人将在合理期限内通知被选定的服务机构,并将最终选定的评估机构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备。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人:陈金凤15818636949、王文佳13128790186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座25楼

电子邮箱:sd13310845184@163.com

特此公告。

 

                                                                                    深圳中石油深燃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二十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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