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洛世奇家居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佛山市洛世奇家居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4-08-29 公 开 人:佛山市洛世奇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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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洛世奇家居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佛山市洛世奇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洛世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佛山粤木板饰有限公司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申请对洛世奇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465作出2024)粤0606破申31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洛世奇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619作出2024)粤060646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天伦(佛山)律师事务所为洛世奇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洛世奇公司在册职工15名,截至2024年8月29日,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331,319.31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4年9月13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本公示所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告。

 

佛山市洛世奇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1.《佛山市洛世奇家居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编制日期:2024年8月28日)》;

2.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律师  13302809226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3号九鼎金融中心2222室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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