枥构扣具公告暨债权申报通知

枥构扣具公告暨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4-11-26 公 开 人:泉州枥构扣具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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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枥构扣具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暨债权申报通知

2024)枥构扣具公司强清字第1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根据苏基发的申请,于20241118日裁定受理泉州枥构扣具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通过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随机摇号指定泉州良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作为本案的清算组成员,负责泉州枥构扣具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工作(以下简称“清算组”)。有关强制清算受理和债权申报公告已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发布。

现将本案强制清算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应在20241226日前及时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财产分配完毕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二、泉州枥构扣具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泉州枥构扣具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自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强制清算程序终结之日止,依法承担如下义务事项:

()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泉州枥构扣具有限公司全部财产、印章证照、财务账簿资料及其他重要文件等资料,如拒不移交,清算组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接管,并可建议人民法院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民事强制措施;如清算义务人未能提供企业印章,原印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作废,以泉州枥构扣具有限公司清算组章为企业印章;

()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人民法院认为清算义务人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

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的,有关权利人可以依法向清算义务人主张权利,要求清算义务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申报债权提交材料(详见附件)

五、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申报登记表中明确申报人的联系地址、电话、联系人等。

六、清算组联系人、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范思文、李卢俊

联系方式:1995916259013805088383

邮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139号融泰安大厦803室泉州良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

泉州枥构扣具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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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0504强清1号《决定书》;

2.债权申报指引;

3.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4.诚信申报债权保证书;

5.债权申报登记表;

6.孳息债权计算说明;

7.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9.授权委托书;

10.泉州枥构扣具有限公司清算组送达回证;

11.财产线索征集表。


附件

枥构.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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