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思凡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选聘评估事务所担任资产评估机构公告

大连思凡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选聘评估事务所担任资产评估机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4-03 公 开 人:大连思凡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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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0日,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简称“中山区法院”)作出(2023)辽02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大连思凡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简称思凡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2023年4月26日,中山区法院作出(2023)辽02021-1号《决定书》指定辽宁德中律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联合体担任管理人。

  为提高破产效率,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管理人拟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对思凡公司财产开展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大连思凡服装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1029日,登记机关为大连市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滨海中路100号34-D号,营业期限:1997-10-29至无固定期限,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210200604921716M,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严。经营范围:服装加工(限分公司);服装、鞋、包、饰品(不含金饰品)委托加工及销售;服装设计;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需求及要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

思凡公司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盘点、出资产评估报告并完成管理人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库存成品、库存原材料、生产设备、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及仓库设施、门店经营用物料、货架、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等全部有价值财产

(二)中选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在处理受托事务过程中获取的尚未公开的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向三人披露,不得利用尚未披露的信息牟利;

2.谨慎、合理地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为处理有关事务;

3.不得与思凡公司及受托事项存在利害关系;

4.必要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针对专门事项出具意见或报告,非特别重大事项,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5.必要时,为管理人提供专业知识咨询服务。

6.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三)报价及费用支付

1.本次报价为包干价,评估机构因开展工作所需的差旅费等费用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单独报价及结算。

2.评估结果应获得管理人及人民法院的认可。鉴于破产案件的特殊性,管理人不预先支付任何费用,评估费思凡公司资产处置后支付

三、竞聘单位资格

(一)在工商注册的评估事务所,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业务资格(备案公告);

(二)具备司法评估经验,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入库单位;

(三)具备评估服装布料、服装成衣、服装商标价值的经验;

)近三年(2020年至今)未因执业受到行政处罚,并在业界享有良好的声誉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师资格;

)项目报价单(按收费标准报价的,需附收费标准文件);

)具有5名以上专职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且每名注册评估师应具备两年以上的执业经历;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且能够提供优质专业服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注:1.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选聘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聘。

四、需提交的竞聘资料

竟聘机构需提交如下材料,以便管理人比选评定:

(一)竟聘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竞聘机构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规模、主要业绩(近三年内办过强制清算、破产清算或破产重整案件的业绩,曾评估服装、布料、商标等事项业绩);

(二)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简介、项目团队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及主要工作内容、竟争优势、工作计划、报告预计出具时间等内容;

(三)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工作中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配合管理人和法院做好评估工作;出具的报告符合行业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不存在依法不应担任思凡公司评估机构情形的声明;

(四)评估费用报价方案(包括收费依据、收费费率或金额、最大折扣比例等);

(五)参与本次选聘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证明文件;

(六)竟聘机构认为与本次业务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

竟聘材料的封面及全部文件均应加盖竟聘机构公章、骑缝章,全部文件应提供正本1份,副本1份。竟聘机构应将竟聘材料以书面形式装订密封并在封面标识“大连思凡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评估投标”字样。
竟聘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还。
    五、评估机构的确定

(一)管理人结合竟聘机构的资质、经验、报价方案等择优确定中选机构,评分第一名作为中标机构,第二名作为备选机构,其余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管理人将拟确定的评估机构报中山区人民法院,经中山区人民法院同意后与中选机构签订相关委托合同。
    (二)中选机构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工作期间若因中标机构原因导致管理人、人民法院决定更换服务机构的,备选机构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

、其他要求

聘用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思凡公司破产终结之日。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竟聘机构自行准备上述竟聘材料并应通过现场递交或者邮寄方式(不接受到付邮寄)于2024年4月14日下午17:00前将竞聘材料提交给管理人。

※※※管理人将于2024年4月10日上午10:00组织意向竞聘机构实地查看库存衣物及布料并解答竞聘机构的疑问,具体事宜评估机构可提前联系管理人。

管理人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一号,港湾中心2110。

人:赵瑄

   话:15694116940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大连思凡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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