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清龙强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福建省闽清龙强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4-08-29 公 开 人:福建省闽清龙强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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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清龙强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24年5月17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福州信达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2024)闽01破申1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建省闽清龙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强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审理。2024年7月12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闽0104破60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龙强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履行管理人职责。

经管理人请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9月14日上午 9:30通过“线下+线上”方式召开(线下参会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石边路3号仓山区人民法院,线上参会方式为登录银法通平台电脑端,网址:https://yft.hlsq.net.cn/yft,或登录手机端,网址:https://yft.hlsq.net.cn/yftc)。请参加线上会议的债权人,提前注册债权人信息,并于2024年9月14日上午 9:30会议开始前登录参会;参加线下会议的债权人持身份证件于9:00前到达会场签到、领取会议资料,并于9:30前入场参加会议。

参加线下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以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已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材料的可不用再次提交),一位债权人最多委托一位代理人出席会议。本次会议拟核查债权表、审议龙强公司破产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审议龙强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以及表决通过其他有关议案。敬请各位债权人大力支持,准时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参加。【案件联系人:陈律师,联系电话:17326544142,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为节约资源、环保低碳,倡议线上参会。

特此通知。

 

福建省闽清龙强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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